行政处理决定书
纳海川(深圳)实业有限公司:
本机关接到群众书面检举,反映你司参与并中标的白云区环卫车队2019年9月-2021年8月汽车零配件、液压类配件、五金类材料、润滑油、钢材、轮胎及相关服务资格供应商(子包二)采购项目(重招)(项目编号:GDSJL2019HW012G),投标时涉嫌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履行合同时提供假冒伪劣产品以及采购代理机构处理供应商质疑不当等问题,请求本机关查处。经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该项目招标文件的《商务响应评分标准》中,体系认证情况设置分值3分: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通过GB/T28001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通过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每提供一项得1分(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和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页面截图,否则不得分)。你司投标文件中提供了上述三项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及网页截图,该项得分为满分3分。2019年8月27日该项目开标,你司被确定为中标供应商。2019年9月17日,采购人与你司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实际履行。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的查询结果显示,你司获得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28001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时间为2019年9月19日,晚于该项目开标日期。调查过程中,你司对此亦承认表示是因投标日期届满无法等待证书颁发,故将其他公司证书编码作为你司的提交。
经本机关向采购人核实,其反映你司在中标后提交了轮胎厂家出具的三包理赔承诺书,厂家亦确认承诺书的真实性;每次供货均有收到厂家提供的轮胎合格证及编码查询回函,标明所供应的轮胎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规格,与投标产品相符,政府采购合同项下的相关配套服务能够按时按要求完成,履约情况正常。
关于采购代理机构处理供应商质疑事项,2019年9月5日,有其他参与该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提交质疑函。随后采购代理机构组织核对你司投标资料。在采购代理机构处理质疑期间,2019年9月11日,质疑供应商撤销质疑。暂无证据表明采购代理机构处理质疑存在不当。
综上,本机关认定你司在参与该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三条、第七十条、第七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之规定,本机关决定你司对白云区环卫车队2019年9月-2021年8月汽车零配件、液压类配件、五金类材料、润滑油、钢材、轮胎及相关服务资格供应商(子包二)采购项目(重招)(项目编号:GDSJL2019HW012G)的中标无效。鉴于该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给他人造成损失的,责任人应依照有关民事法律规定承担民事责任。
如果对上述决定不服,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天内向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广园中路238号,电话:020-86356353)或广州市财政局(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利路61号13楼,电话:020-38923332)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广州市白云区财政局
2020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