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CZ2021-3181
二、项目名称:广州市白云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垃圾智能分类和监管系统建设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广州一千河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云城西路724号516房
被投诉人1: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被投诉人2:广州市白云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黄石东路323号白云交通大楼3-6楼
相关供应商:苏州市伏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高新区科技城培源路1号软件大厦5号楼7楼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广州市白云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垃圾智能分类和监管系统建设项目”(以下称本项目,项目编号:CZ2021-3181)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2年1月12日依法受理,现已审查终结。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1、2成立。鉴于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尚未签订,认定中标结果无效,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的,采购人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否则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受理地点:广州市白云区大金钟路25号,电话:020-36500250)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广州市白云区财政局
2022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