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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生之源)

发布时间:2023-07-25 来源:区财政局 字体大小:

一、项目编号:GZCQC2301FG03023

二、项目名称:广州市公安局白云分局拘留所及看守所食材配送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人:广东生之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址:佛山市禅城区张槎古灶村古北综合楼a座厂房,B座6号、8号、9号商铺

  被投诉人1: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

  址: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中路298号A幢8A房、8B房、8C房、8D房、8E房、8F房

  被投诉人2:广州市公安局白云分局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白云大道北333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广州市公安局白云分局拘留所及看守所食材配送项目”(以下称本项目,项目编号:GZCQC2301FG03023)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3年5月30日依法受理,现已审查终结。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不成立。

六、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受理地点:广州市白云区大金钟路25号,电话:020-36500250)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广州市白云区财政局

  2023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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