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GZ2023-0434
二、项目名称:松洲街道办事处市政道路环卫作业服务项目(采购包1)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广东路通公用事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车陂西路318号第一栋
被投诉人1: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松洲街道办事处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增槎路383号
被投诉人2: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相关供应商:广州市开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大沙北路99号、103号201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松洲街道办事处市政道路环卫作业服务项目(采购包1)”(项目编号:GZ2023-0434)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3年6月25日依法受理,现已审查终结。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不成立。
六、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受理地点:广州市白云区大金钟路25号,电话:020-36500250)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广州市白云区财政局
2023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