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无
二、项目名称:购买社会力量承办广州市白云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项目(松洲街社区、景泰街社区、棠景街第一社区、同和街社区、永平街社区、金沙街社区)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广州启涟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明月路11-21号首层108之一房
被投诉人:广州市白云区卫生健康局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启德路31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广州市白云区卫生健康局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经审查,投诉书需进行补正。本机关于2023年6月8日送达《政府采购投诉一次性补正通知书》,要求投诉人在收到通知书后15个工作日内修改投诉书,重新向本机关投诉。截至2023年7月4日,本机关未收到补正资料或重新投诉。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不予受理投诉人提起的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受理地点:广州市白云区大金钟路25号,电话:020-36500250)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广州市白云区财政局
2023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