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穗规划资源预选〔2020〕149号),为做好广州白云(棠溪)站综合交通枢纽一体化建设工程国有土地上住宅房屋征收工作,我办拟定了《广州白云(棠溪)站综合交通枢纽一体化建设工程国有土地上非住宅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附件)。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规定,现向社会公布并征求公众意见,如有修改意见,请被征收人于2021年8月21日前持本人身份证(企业需提供企业法人授权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房地产权证明、书面意见反馈至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办公室(白云区景云路36号)。
特此公告。
附件:广州白云(棠溪)站综合交通枢纽一体化建设工程国有土地上非住宅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 .pdf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办公室
2021年7月23日
(联系人:宁先生、杨先生;联系电话:28296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