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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府(云)征〔2021〕10号

发布时间:2021-11-29 来源: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白云区分局 字体大小:

  广 州 市人 民 政 府

  征 收 土 地 公 告

  穗府()征〔202110

  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白云区2020年度第十五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批复》(粤府土审(02)〔202155号),需广州市白云黄石街江夏经济联合社、江夏村第一、第四、第五、第九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土地7.9410公顷征收为国有土地。现将经依法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以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广州设计之都二期(江夏村地块)。

  二、征收土地位置:广州市白云区黄石街江夏村(四至范围详见附图)。

  三、被征收土地情况:广州市白云区黄石街江夏经济联合社、江夏村第一、第四、第五、第九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土地7.9410公顷,其中耕地5.1868公顷、园地0.0077公顷、其他农用地0.3522公顷建设用地1.3701公顷、未利用地1.0242公顷

  四、补偿标准:按现行广州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以及白云区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五、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白云区2020年度第十五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批复》(粤府土审(委)〔202155号)”向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202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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