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云征补〔2023〕3号
征地补偿安置补充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有关规定精神,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拟征收广州市白云区龙归街永兴村第十六经济合作社土地,我区于2021年9月29日发布《征地补偿安置公告》(穗云征〔2021〕75号),因项目拟征收范围内土地现状地类调整,现补充公告如下:
一、根据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征地范围涉及土地现状耕地由1.4368公顷调整为1.4618公顷、其他农用地由0.1238公顷调整为0.0988公顷,拟征地总面积无调整。
二、调整后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详见附件,征地补偿标准继续按现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原《征地补偿安置公告》(穗云征〔2021〕75号)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三、本补充公告时间:2023年4月28日至2023年5月15日。
特此公告。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专用章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