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云征补充〔2023〕16号
征地补偿安置补充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有关规定精神,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拟征收广州市白云区新市街小坪经济联合社属下的集体土地,我区已于2021年5月27日发布了征地补偿安置公告(穗云征〔2021〕38号),因地类面积以及应纳入养老保障范围的被征地农民人数调整,根据最新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方案,现补充公告如下:
一、根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拟征收广州市白云区新市街小坪经济联合社集体土地共0.5775公顷,其中,农用地0.5408公顷(林地0.4671公顷、草地0.0679公顷、其他农用地0.0058公顷),未利用地0.0367公顷。
二、根据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方案,被征土地涉及应纳入养老保障范围的被征地农民共66人,按每人16200元的标准一次性计提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费用合计106.92万元,专款用于被征地农民缴纳养老保险费用。
三、调整后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方案等详见附件,征地补偿标准继续按现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原《征地补偿安置公告》(穗云征〔2021〕38号)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四、补充公告时间:2023年11月6日至2023年11月17日。
特此公告。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专用章
2023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