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区食药安委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
《白云区2023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划》已经区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食药安委办公室反映。
广州市白云区食品药品安全与高质量发展委员会
2023年3月28日
(联系人:刘浩,联系电话:26097558)
白云区2023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划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关键之年,也是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之年。2023年我区食品安全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四个最严”要求,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食品安全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实行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全民共享,不断提升食品安全治理水平,为服务广州高质量发展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四个出新出彩”提供有力保障,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今年我区食品安全工作要以全省高质量发展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引,全力推动我区食品安全工作高质量发展。现就我区2023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划安排如下:
一、全力推进“两个责任”工作机制
1.全面开展多维度包保工作。认真落实“三张清单+两项承诺书”制度,严格按照要求开展“两个责任”督导、督查,实施包保干部和包保主体动态管理,推动部门、企业、包保干部三方责任一体落实,形成工作闭环,推动全区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机制落地见效,加快形成末端发力、终端见效的食品安全责任工作机制。(区食药安办、区食药安委成员各单位,各镇街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着力开展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跟踪评价工作
2.着力开展国家食安城市跟踪评价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群众满意、社会认可为主线,深入开展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成功后的跟踪评价工作。以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跟踪评价为抓手,加快落实各项重点任务,压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切实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效能,进一步提升全区食品安全治理水平。(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各成员单位)
三、认真落实省市区民生实事
3.加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承担不少于“每千人不少于1批次”的2023年全省民生实事食品抽检任务量(以统计部门发布的第七次人口普查常住人口数368.91万),即全年抽检食品不少于3689批次,不合格食品处置率100%。完成不少于5.5万批次食用农产品快检任务。(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压实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
4.强化日常监管工作。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认真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加强监督检查,加大信用监管联合惩戒。(区科工商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放心工程攻坚行动,围绕市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各类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大食品违法犯罪打击力度,加强重点区域整治,狠抓大要案,健全酒类食品等违法犯罪信息情报工作机制。进一步畅通行刑衔接机制,充分运用大数据智能化应用和传统侦查手段强化线索主动研判、预警能力,提升线索发现能力,加大对新型食品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区公安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全面加强风险隐患排查工作
6.强化风险排查整治。深化“守查保”专项行动成果,以问题和风险为导向,加强对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场所等食品安全风险排查,梳理本行业、本领域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及时妥善处置,严防发生毒蘑菇、河豚鱼、湿米粉、自配酒等食物中毒事件。对以往抽检不合格发现率较高的食品类别加强抽检,强化跟踪抽检。持续加强网络餐饮食品安全整治。(区发改局、区教育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7.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科学制定全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并组织实施,结合本地实际,做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开展本地特色食品的风险监测,加强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围绕本地重点食品、重点企业、重点区域,紧盯非法添加、农药兽药残留等问题,有针对性开展抽检监测。将监督抽检和跟踪抽检有机结合,提高监管的靶向性。完善抽检监测信息通报机制,依法及时公开抽检信息,加强不合格产品的核查处置,控制产品风险。加强粮食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区发展改革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强化食品安全全流程监管
8.实施产地环境净化行动。加强土壤和水污染防治,持续做好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环境监管工作。深入开展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全链条全过程全方位强化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不安全、不上市”及豇豆农药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等行动,依法严厉打击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我区产地农产品质量安全。(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9.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快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工程建设,大力支持与我区对口协作的地区优质农产品合作,拓宽农产品消费渠道。落实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强化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不断提升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智慧监管水平。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提高农产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意识、诚信意识和自律意识。加快推进农批市场智慧管理升级。大力推进江南市场优化自建管理系统,实现入场经营者全覆盖信息化管理、入场重点食用农产品全过程信息化溯源。对“肉、菜、鱼”等食用农产品加大快速检测力度,果蔬专业批发市场每天快检≥30批次,其中江南果菜批发市场每天快检≥200批次;省民生实事市场每天快检≥10批次;其他市场经营户≥15户的,每月快检≥250批次,原则上每天开展;其他市场经营户<15户的,每月≥50批次;大型超市每月≥250批次,原则上每天开展。(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各镇街按职责分工负责)
10.强化食品生产经营监管。加强对食品、食品添加剂、特殊食品、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及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日常监督检查计划的指导规范和组织实施,及时公开检查结果信息。全力支持白云口对口合作地区预制菜产业园预制菜产品进入广州市场并加强监管。加强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养老机构食堂及长者饭堂、医疗机构食堂、工地食堂等重点单位食品安全监管。(区科工商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1.深入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聚焦“餐饮环境卫生提升年”,组织、指导餐饮单位加强环境卫生规范化管理,优化厨房布局和硬件设施,提升食品加工经营场所环境卫生管理水平。强化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培训考核。推进餐饮企业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实现全市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全覆盖。持续强化网络餐饮食品安全整治,加强配送过程管理,大力推广使用外卖餐食“食安封签”。(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住房建设交通运输局、区科工商信局、区文化广电旅游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2.强化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督促学校严格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学校负责人陪餐制。在春、秋季开学期间以及中高考期间,组织对全区学校食堂、考点食堂及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等的全覆盖检查,强化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现场抽查考核。完善“互联网+明厨亮灶”平台相关功能,健全工作机制,推动“互联网+明厨亮灶”平台在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的实际应用,不断提高校园食品安全智慧管理水平。加强食堂卫生管理,加强对食堂及餐具等场所和工具的消毒工作。进一步规范学校食品溯源管理,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制度,督促学校食堂使用电子台账规范记录食品进货来源,保证食品来源可追溯。(区教育局、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3.实施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行动。深入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查处未经许可生产经营食品、制假售假等行为,坚决取缔黑窝点、黑作坊、黑工厂。加强对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监管引导,督促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农村集体聚餐、农家乐、民宿等农村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强化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和应急处置。(区公安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各镇街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实施科学严格监管
14.强化信用监管。建立食品工业企业信用档案,依法向社会公布。实施食品生产经营分级分类管理,持续推进食品销售风险分级动态管理工作,全区食品销售单位风险分级动态管理率达到100%。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健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机制。全面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采信及评价工作方案,广泛开展农安信用信息采集及信用评级评价,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监测和动态评价,年度规模主体培训率、应评价主体信用信息采集率及评级评价覆盖率分别达到80%以上。加强部门协作、信息共享,对食品生产经营严重失信者联合惩戒。(区发展改革局、区科工商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各镇街按职责分工负责)
15.积极运用新技术赋能监管工作。结合上级部门推进农批市场信息化管理的工作部署,在全区32个重点市场和超市推广应用广州市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管平台,逐步提升全区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溯源管理信息化水平。在重点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推广应用广州市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管平台,在全区推广录入广东省特殊食品电子追溯系统,逐步提升食用农产品市场和特殊食品销售信息化管理水平。积极鼓励食品销售者利用“粤商通”落实食品安全自查,提升食品安全和市场经营秩序管理水平。(区科工商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6.加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加强民生食品抽检。坚持靶向性原则,统筹推进日常监督抽检和专项抽检。2023年全年对所有食品大类实施100%监督抽检,对我区大型超市、食品批发市场实施100%监督抽检。依法依规开展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工作,确保不合格食品控制到位、原因排查到位、整改落实到位、行政处罚到位、信息公开到位。加强检验检测机构的建设,提升基层食品检验检测能力。充分发挥社会第三方机构和企业自检实验室作用,共同加强食品安全检验检测。(区发改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推进食品行业高质量发展
17.助力“食在广州”品牌建设。助力“食在广州”品牌建设,强化品牌建设宣传,推动我区“名店、名厨、名品”的培育,提升餐饮行业品质,助力“食在广州”城市品牌建设,促进全区食品行业和产业的高质量发展。(区科工商信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加强监管能力建设
18.加强基层执法队伍和能力建设。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关于县级市场监管部门及其在镇(街道)的派出机构,要以食品安全为首要职责”的要求,强化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力量。加快推进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食品监管培训工作,提升食品监管干部队伍的专业能力和专业素养,监管人员食品安全业务培训覆盖率达到100%,每人每年培训时间不少于40学时。完善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和培训,健全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响应、研判预警、信息报告工作机制,强化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保障基层执法装备、执法车辆满足监管工作需要。(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各镇街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19.推动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等宣传活动,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政策和相关标准以及监管部门的监管举措,及时发布消费警示。鼓励媒体开展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公益宣传。鼓励食品生产经营者投保食品安全责任险,发挥保险机构风险管理作用。进一步拓展食品安全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处理食品安全投诉举报问题。(区委宣传部、区教育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管局、各镇街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