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翠颖、欧增健、谢洁雯、汪一琴委员:
你们在广州市白云区政协第十一届四次会议委员上提出的《关于公立医院增加养老服务,建设失智照护床位助推幸福白云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第2024101号)已收悉,感谢你们对我区医养结合体系建设提出的宝贵建议,我局高度重视,组织会办单位针对建议内容进行了认真讨论,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白云区常住人口300.49万,其中65岁及以上老人17.3万,老龄化率5.76%(数据来源:广东省全员人口信息系统)。全区医养结合机构共20家(其中:嵌入式1家,医办养型3家,养办医型16家),共设养老床位9327张,医疗床位1483张。截至6月,养老床位入住人数共3890人,入住率41.70%;医疗床位入住人数共600人,入住率40.46%。全区共建成8家护理院、16家护理站,为失能、失智或长期卧床的老人提供基础护理、专业护理和生活照料。
二、完善医养体系建设
(一)强化医疗机构养老职能。
1.持续推进辖区医养结合服务标准化管理。确定白云区石井人民医院为区医养结合服务与指导中心,增加养老服务职能,在体系中发挥着区域医养统筹管理,上下两个层级双向转诊的作用。作为区指导中心,积极提供医养结合相关服务,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积累工作经验,总结医养结合服务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制定我区医养结合行业规范及标准。建立“基本医疗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业务联动、分级诊疗”长效机制,持续优化医养服务资源供给。
2.发挥省市医疗机构老年病专科资源优势。依托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老年医学科强有力的医疗技术及教育资源,大力推动区属医院老年医学科规范化建设,提供优质老年病专科服务,构建以老年患者为中心,多学科共同协作的多病共治模式。
3.发挥基层医疗机构“守门人”作用。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首诊全面化作为医养结合服务体系的抓手,结合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家庭病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老年人健康管理、慢病管理等项目,为有长期就诊、康复需求的老年人提供医疗服务。确保提供及时、准确的初诊服务,并发现和处理常见病、多发病,需要进一步治疗的老人,通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优先转诊至区医养结合服务指导中心。
(二)加强养老机构医疗救治能力。
1.推动养办医型医养结合模式。区内47家养老机构(含养老院、颐康中心)均与医疗机构签订医疗合作协议,参考“黄石街颐康中心—黄石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康达中医医院”医养结合模式,构建以镇街颐康中心为主体、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老年人健康管理、慢性病管理、家庭医生签约、家庭病床等服务,其他医疗机构提供巡诊、转诊、健康评估、护理、康复等基础医疗服务的养办医型医养结合模式。
2.推广嵌入式养老机构的医养服务模式。总结广东省第二中医院白云院区内开设南国颐景老年公寓经验,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医养结合模式,建成由临床、中医、治未病中心、护理、社工等多部门多学科组成的综合服务团队,为老人提供照护、医疗、康复、护理、临终关怀等综合服务。
(三)拓展失能人群医养结合服务。
一是深化“医办养”模式融合,鼓励并支持更多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转型或增设养老服务职能,利用现有医疗资源和闲置空间改造升级,提供更普及的医养服务。二是强化“养办医”的医疗水平。加大医养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通过定期举办专业培训、邀请专家授课、建立远程医疗支持系统等方式,提升医护人员的专业技能和服务水平。鼓励与大型医疗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实现医疗资源共享和双向转诊,确保老年人能够及时获得高水平的医疗服务。
三、落实税收优惠政策
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对社会力量设立的公益性养老机构、医养结合机构与政府设立的养老机构、医养结合机构享受相同的土地使用政策,可以依法使用国有划拨土地或者符合规划用途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经营性养老机构、医养结合机构申请建设用地,按照国家对经营性用地依法办理有偿用地手续的规定,优先供应保障;对公益性养老机构、医养结合机构建设免征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对经营性养老机构、医养结合机构建设减半征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养老机构、医养结合机构、按社会服务机构登记的从事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的组织用水、用电、用气按照居民生活类价格标准收费。按社会服务机构登记的养老服务组织安装固定电话、有线(数字)电视、宽带互联网,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减免收费。此外,根据《广州市民政局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民办养老机构资助办法的通知》,各民办养老机构可依法申请护理补贴(补贴标准每人每月200-500元)、新增床位补贴(每张床位一次性补贴10000或15000元)、医养结合补贴、等级评定补贴等补贴项目。
四、壮大人才队伍
(一)扩充养老护理人才队伍
为促进养老护理员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白云区从人才队伍的教育、培训、薪酬、培训、职业社会地位和社会保障等几个方面多管齐下,着力解决养老护理员待遇低和社会地位低等问题,并逐步使得这个行业走上良性循环的道路。一是提高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区内4家有养老护理培训资质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举办养老护理员、养老护理岗位培训,民政、消防等部门和行业协会定期开展培训宣传活动,为养老服务机构负责人和一线护理员授课指导,提高各养老机构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二是落实养老护理员积分入户政策。自2014年起,白云区每年通过积分入户的方式推荐3-4人护理员落实广州市。三是妥善解决养老护理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2015年白云区制定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暂行办法,进一步明确了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职责,建立了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我区接受义务教育的保障机制,并通过加大财政投入挖掘公办学校潜力以扩充学位和扶持民办学校发展以提高质量两条途径,妥善解决了我区适龄儿童少年(含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问题。四是落实补贴政策。根据《广州市民政局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养老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就业补贴及岗位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法,对在养老服务一线工作并满足条件的从业人员,进行就业和岗位补贴,最高可获得3.7万元补贴。
(二)优化医疗团队建设
一是鼓励现有医务人员转型或通过签约服务加入医养结合机构,明确医养结合机构的专业技术人员享有其他医疗机构同等的职称评定、继续教育等待遇。加大培训力度,拓展培训渠道,加快培养医养类、健康养老类等专业的人才,引导更多人员从事养老服务。二是为进一步提升老年医疗服务能力,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健康服务需求,我区积极组织区内老年医学科医师、医养结合机构医护等骨干力量参加各级老年医学与医养结合人才培训。通过认真学习与实践,拓展老年综合评估、医养结合、多学科协作诊疗等多方面理论知识、提升专业技能,并充分发辐射带动作用,推进先进的医学技术和科学的管理方法融入我区医养结合和临床实践中,加强医疗协作建设。
五、下一阶段的工作设想和建议
(一)鼓励医养结合机构建设。一是探索出台政府办医疗机构增设养老床位相关政策,联合区编办加大力度鼓励床位盈余的镇卫生院增设养老床位及养老机构转型为医养结合机构,并从政策上突破公立医疗机构开展养老工作收费标准制定的限制。二是利用我区医疗系统公建配套资源,为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增加规划用地,增设养老功能,或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辖内颐康中心联动,由颐康中心建设医疗床位、医疗机构组建医养结合服务团队,建成独具我区特色的嵌入式医养结合机构。三是探索全区康复护理体系建设,全面推行康复护理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养老或医疗机构转型为护理院,加大我区康复护理服务覆盖面。
(二)谋划邻里中心建设。建设医疗、养老、托育为一体的邻里中心,推动周边政务服务、文化体育、体育健身、便民商业、餐饮等产业加入邻里中心,积极探索可复制、可推广、可持续的运营模式,更好满足社区居民多样化、多层次生活需求。
(三)不断完善医保及长护险机制。扩大医保及长护险适用范围,降低使用标准,使入住的参保老年人享受“医养一张床”待遇。
(四)优化高端医养服务平台。建设我区高端医养结合服务平台,构建依托三级医院创办的高品质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集健康养老、医疗护理、慢病管理、康复理疗、中医养生、安宁疗护、日间照料、居家养老、文化教育、体育健身、餐饮等服务功能于一体,依托医院高端的医疗设备、强大的专家团队及专业的管理团队,为老年人提供一站式、多样化、全生命周期的健康医养服务。
感谢你们对我区医养结合体系建设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白云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