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1〕40号)、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粤教基函〔2021〕17号)、《广州市教育局关于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减负全力做好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穗教基教〔2022〕1号)等文件精神,经初审,现将第一批符合申请要求的45家校内课后服务第三方社会机构(具体名单见附件)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2月2日-2月8日止,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时限内(工作时间)向广州市白云区教育局书面提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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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86368205
广州市白云区教育局
2024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