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代码:2104-440111-04-01-532767
广州市白云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广州市白云区磨刀坑水库等23宗水库更新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
穗白发改投批〔2021〕19号
区水务局:
《广州市白云区水务局关于审批广州市白云区磨刀坑水库等23宗水库更新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函复如下:
一、根据《105国道水环境品质综合提升工程等项目联审决策会议纪要》(云府工作会纪〔2021〕33号),原则同意《广州市白云区磨刀坑水库等23宗水库更新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本项目是对白云区耙齿沥水库、磨刀坑水库、新陂水库、红路水库、白汾水库、打石窿水库、大山塘水库、东坑水库、琏窿水库、太和下坑水库、丁龙围水库、金鸡水库、大潭窿水库、陈洞水库、打网岭水库、大障窿水库、猪洞窿水库、西坑窿水库、稔水窿水库、大金钟水库、鹅卵水库、黄婆洞水库及南马窿水库等23宗水库进行更新改造。主要包括大坝灌浆;改建大坝迎水面和背水面的护坡、输水涵或输水涵进水口、溢洪道、出水渠和防汛通道;库岸整治,完善水库监测系统及信息化建设,标准化查漏补缺建设等。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39060.2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9615.5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702.42万元,基本预备费2820.98万元,专项投资费921.3万元。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于区级财政资金。
四、建设管理方式。本项目由区水务局负责建设管理。请采用节能设备、节能工艺,落实海绵城市理念建设各项指标要求。
五、招标事项。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六、本审批文件有效期2年。有效期内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本审批文件持续有效;有效期届满时未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我局申请延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广州市白云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