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代码:2307-440111-17-01-607323
广州市白云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龙岗路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
穗白发改投批〔2023〕128号
区住房建设交通局:
送来《广州市白云区住房建设和交通局关于申请龙岗路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根据《广州市白云区住房建设和交通局关于印发<白云区2023年道路基础设施建设计划>的通知》(云住建交通〔2023〕29号)、《广州市白云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建设方案联审决策委员会住房建设和交通专业委员会关于稳定龙岗路改造工程建设方案意见的函》,原则同意《龙岗路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本项目西起清湖苏元庄街,东至鹤龙三路,改造路线总长度约为1.36km。其中,K0+000-K0+190为单车道,设计速度15km/h,K0+190-K1+364为双向2车道及双向4车道,设计速度20km/h。项目改造内容包含有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通信工程、绿化工程等。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本项目估算总投资为2656.3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006.8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66.43万元(含建设用地费184.71 万元),预备费183.09万元。资金来源于区财政资金。
四、建设管理模式:本项目由区住房建设交通局负责建设管理。请采用节能设备、节能工艺、节能措施,落实《广州市城市树木保护管理规定(试行)》和海绵城市理念建设要求。
五、招标事项。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六、本审批文件有效期2年。有效期内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本审批文件持续有效;有效期届满时未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我局申请延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广州市白云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