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代码:2311-440111-17-01-250696
广州市白云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跃进河右岸雄丰村至两下村段生态慢行系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
穗白发改投批〔2023〕138号
江高镇政府:
送来《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人民政府关于审批跃进河右岸雄丰村至两下村段生态慢行系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根据《广州市河长办关于下达2023年度全市碧道建设任务的通知》(穗河办〔2023〕31号 )、《广州市白云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建设方案联审决策委员会水务专业委员会关于稳定江高镇跃进河右岸雄丰村至两下村段生态慢行系统工程建设方案的函》,原则同意《跃进河右岸雄丰村至两下村段生态慢行系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对跃进河右岸实测桩号现状堤顶路及堤顶路迎水坡人行道进行改造,总长度约3.1千米;对跃进河左岸现状堤顶路进行改造,总长度约0.35千米,对沿线涵管出口处增设拍门;对跃进河支涌两下支流两岸现状堤顶路进行改造,总长度约1.6千米。建设内容包括:河道护岸整治、堤顶道路改造等。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2207.10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用1669.16万元,施工临时工程费用107.96万元,独立费用229.34万元,基本预备费200.64万元。资金来源于区财政资金。
四、建设管理模式:项目由江高镇政府负责组织实施。请使用节能工艺、节能设备,落实节能工作要求;落实《广州市城市树木保护管理规定(试行)》和海绵城市理念建设要求。
五、招标事项。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六、本审批文件有效期2年。有效期内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本审批文件持续有效;有效期届满时未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我局申请延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广州市白云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