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2年,江高镇人民政府在市、区两级政务公开部门的指导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推动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促进依法行政。
(一)主动公开情况。
本镇人民政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0条,其中:1.组织机构类信息7条;2.部门文件类信息2条;3.动态类信息56条;4.行政执法类信息89条;5.办事指南类信息1条;6.财政预决算信息1条;7.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1条;8.其他信息13条。通过政府公报发布信息0条,通过政府网站发布信息170条,2022年,通过微博微信发布信息0条。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57次。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情况:举办新闻发布会0次,组织政府网站在线访谈0次,发布政策解读稿0篇,通过微博微信回应事件0次,通过新闻媒体等其他方式回应事件2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镇人民政府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18宗。其中,网上申请17宗,占94.4%;信函申请0宗,占0%;当面申请1宗,占5.6%;传真申请0宗,占0%。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共17宗。其中,属已主动公开范围0宗,占0%;同意公开3宗,占17.6%;同意部分公开4宗,占23.5%;不同意公开3宗,占17.6%;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5宗,占29.5%;申请信息不存在0宗,占0%;其他情形2宗,占11.8%。
(三)政府信息管理。
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收集、撰写、保存、推送等方面的工作;突出规范重要政务信息公开,加强对群众的呼应,确保按要求及时更新信息,满足社会大众对政务信息的要求。
(四)平台建设情况。
江高镇不断优化政府门户网站,实行政府网站每月检查,落实专人负责,保证栏目更新频率和效率,定期完成上级交办的挂网项目,全方位进行政策的解读与推广,方便百姓“一网通办”网上办。
(五)监督保障情况。
本镇人民政府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评价工作,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处理及应对情况。其中,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案件1宗、行政诉讼案件0宗。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单一,群众参与度不高。针对该问题,进一步深化学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立足于服务镇民群众的实际,将各类办事流程、办事指南等惠及群众的公开文件准确公开,使基层政务公开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二是政务公开队伍建设薄弱,缺乏对政务公开理论知识的理论化学习。针对该问题,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工作水平,加强与上级部门及各镇街学习、沟通,推动我镇政务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本单位共发出收费通知0件,涉及收费金额0元,实际收取信息处理费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