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年,也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及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八五”普法规划实施为主线,完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机制体系,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增强普法针对性实效性,提高法治人和建设水平。现提出人和镇2022年工作要点。
一、强化党建引领,确保法治人和建设高位推进
(一)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镇的统一领导。进一步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坚持党的领导体现在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上,贯彻到全面依法治镇全过程和各方面。加强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事机构建设。各级党委落实推进法治建设的领导责任,将法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落实各级党委主要负责人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法治建设重大问题等制度。(牵头部门:党政综合办)
(二)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培训、党员学习的重要内容。党校(行政学院)打造习近平法治思想系列专题课程,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主体班次必修课程,推动领导干部模范学习、带头践行。将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同普法工作有效结合,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牵头单位:党政综合办、党建工作办、综治办、人和司法所)
(三)持续严格规范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完善党委依法决策机制,健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加强镇委党内规范性文件制定的科学性、计划性、合法合规性,健全党内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核和备案审查机制,强化对全镇各级党组织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力度。严格制度执行,落实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推动党内法规全面深入实施。(牵头单位:党政综合办)
(四)压紧压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述职工作的实施方案》,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纳入政绩考评指标体系,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健全党政主要负责人向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述法全覆盖制度,推动各级各部门“一把手”述法常态化、制度化开展。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执行民主集中制、依法依规履职用权等情况的监督。(牵头单位:党政综合办)
二、坚持依法行政,持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一)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备案审查工作流程和规范,加强主动审查工作,提高备案审查工作质量。充分利用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实现备案、审查电子化,提高工作效率。(牵头单位:党政综合办)
(二)加强对宪法法律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自觉树立和增强依宪治国、依宪执政、依宪施政观念,维护宪法尊严和权威,提高宪法实施水平。人大及其常委会聚焦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人民群众需求,开展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推动解决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一府一委两院”要严格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法规和作出的决议决定,依法报告工作,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牵头单位:党建工作办、人大办)
(三)依法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将依法防控疫情与法治政府建设相结合,进一步推动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落实涉疫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推动依法审慎决策,及时公开信息,回应社会关切。统筹推进疫情依法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依法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切实为市场主体解难纾困,推动生产生活健康发展。严打暴力伤医、造谣传谣等破坏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行为,从严从快惩治故意传播病毒或因拒绝执行防控措施引起传播等违法犯罪行为。(牵头单位:常态化疫情防控专班、人和派出所)
(四)完善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深刻汲取大规模迁移砍伐城市树木教训,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整改工作。严格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化、规范化。健全城市建设重大项目决策机制和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制度。制定工作指引,规范合法性论证,压实决策承办部门合法性论证主体责任。深化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制度,完善听证事项目录。健全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加强政府合同的合法性审查,防范和化解法律风险。(牵头单位:党政综合办)
(五)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统筹配置行政执法职能和执法资源,深化行政事权下放后的评估机制,确保“放得下、接得住”,进一步整合行政执法队伍。深入推进辖内综合行政执法,深化跨领域跨部门联合执法,建立健全执法协调联动机制。完善行政执法权限协调机制。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牵头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办)
(六)推进政务公开打造“阳光政府”。完善教育、卫生健康、供水、供电、生态环境、公共交通等领域公共企事业信息公开制度。准确把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要求,严谨统计各类基础性政府信息,规范编制区、行政机关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发布。(牵头单位:党政综合办)
(七)加强民生领域专项行政执法和政务服务。配合上级部门,优化整合全市移动政务服务应用,打造以“穗好办”为总入口的全市统一移动政务服务平台。推进12345热线智能化建设和机制创新,完善热线联合会商督办机制,落实热线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公共场所、学校卫生、疫情防控等领域的执法和监督。加强涉民生重点信访事项督查督办,依法依规办理信访复查复核案件。(牵头单位:综合治理办)
(八)加强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突出党内监督主导地位,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监督,积极发挥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执法监督、行政复议等监督作用,形成监督合力。严格落实《政府督查工作条例》,优化完善人和镇政府督查工作细则。常态化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督察。充分发挥市统一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平台作用,实现线上线下政务服务监督管理一体化、常态化。健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机制,重大、疑难、复杂、敏感、系列案件和行政机关一审败诉提起上诉的案件由负责人出庭应诉。(牵头单位:党政综合办、纪检监察办)
三、坚持公正司法,健全完善执法司法监督体系
(一)加快执法司法责任体系改革和建设。按照职权法定、权责一致的原则,科学界定执法司法责任,加快构建与新型执法司法权力运行机制相适应的执法司法责任体系,形成有权必有责、用权必担责、失职必问责、滥权必追责的制度安排,全面加强执法司法责任保障。(牵头单位:党政综合办)
(二)坚持新时代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实践。完善常态化排查化解和衔接联动机制,构建“大调解”格局,进一步提高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水平。持续整治有案不立、压案不查、逐利执法等执法突出问题与顽瘴痼疾。深入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进一步降低刑事案件诉前羁押率,建立健全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制度。加强审判管理和审判执行工作,进一步提升审判质效。改进司法工作作风,依法保障人民权益、维护人民利益。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强化执法司法责任追究。(牵头单位:综和治理办、人和司法所)
(三)进一步强化执法司法监督管理。深入推进公安执法监督管理机制改革,加快构建系统严密、运行高效的执法监督管理机制,深化刑事案件法制部门统一审核、统一出口工作机制改革。推进刑事检察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完善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和检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机制。完善审前未羁押罪犯交付执行监督机制,严格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监督。深化监狱巡回检察,全面推开看守所巡回检察,积极探索开展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健全类型案件裁前检索机制和“四类案件”识别监管机制,提升对审判权运行的监督制约水平。深入推进社区矫正执法和监管工作规范化、精细化、智能化。(牵头单位:人和司法所、人和派出所)
四、突出全民守法,扎实有序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一)持续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把宪法列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加强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宪法学习教育,把宪法纳入各级领导干部学法清单,作为领导干部学法基本任务、法治素养评估和年度述法基本内容。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推进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活动,推进公共场所宪法宣传经常化、阵地化。加强青少年宪法学习,在青少年成人仪式、学生毕业仪式等活动中设置礼敬宪法环节。(牵头单位:人大办、党建工作办、综和治理办、人和司法所、人和教育指导中心)
(二)不断增强全社会法治观念。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深入宣传以宪法、民法典为重点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多渠道多层次宣传普及广州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广泛开展涉及疫情防控常态化、营商环境、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重点法律法规普法工作。实现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全覆盖,组织开展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和创新创先项目评选,推进普法效果社会评估。健全以案普法长效机制,落实法官、检察官、行政复议人员、律师等运用典型案件释法解疑。深入开展法治宣传点亮城市地标行动。(牵头单位:、综合治理办、人和司法所)
(三)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政府常务会议和全体会议学法,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举办1期以上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政府领导班子举办2期以上法治专题讲座。落实《广州市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实施方案》,把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纳入城乡规划。实行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引导市民群众在日常生活中养成自觉守法的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深度挖掘、传承发扬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和红色法治文化。(牵头单位:党政综合办、党建工作办、综合治理办、人和司法所)
(四)全面推进市域社会治理法治化。优化“令行禁止、有呼必应”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推进“广州街坊”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加强平安人和建设,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加强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法治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开展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健全诉源治理机制,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进一步发挥镇街在基层调解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推动矛盾纠纷的实质性化解。推动民营企业廉洁合规建设,建立健全基层商会涉企业纠纷调解工作机制,加大工会参与劳动争议多元化解工作力度。完善社会组织综合监管体系建设和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常态化开展非法社会组织专项治理行动。配合上级部门,建设12355广州青少年服务台。(牵头单位:公共服务办、综合治理办、综合保障中心、人和司法所)
五、优化营商环境,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加大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改革力度。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配合上级部署持续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健全更加开放透明、规范高效的市场主体准入和退出机制,持续提升投资和建设便利度。持续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最大程度“减证便民”。创新柔性监管方式,依法慎重实施行政强制,进一步完善免处罚免强制清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为市场主体发展提供宽容的制度环境。(牵头单位:经济发展办、市场监督管理所)
六、落实工作保障,筑牢法治白云建设坚实后盾
(一)健全法治建设考评与督察机制。做好2021年度法治广州建设考评整改工作和2022年度法治广州建设考评迎检工作,推动法治白云建设水平上新台阶。制定2022年度法治白云建设考评指标体系,强化法治白云建设考评结果的运用。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组织实施《中共广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法治建设督察工作规定》,加强对重大法治问题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的法治督察。(牵头单位:党政综合办)
(二)深入开展法治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深入推进国家、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扎实开展第二批广州市法治示范镇街创建,擦亮基层法治建设品牌。持续推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配合做好我市申报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的宣传、评估、核查等工作,培育孵化、不断创新、提炼出更多法治政府建设的人和特色。(牵头单位:综合治理办)
(三)务实基层法治建设基础。加强法治领域基层基础建设,强化基层法治工作机构场所、设施、装备等基础保障。加大人员、经费、资源向基层倾斜力度,完善基层法治建设配套制度,加强基层法治工作规范化建设。加强沟通协调,构建纵向对接、横向协调的工作机制,及时报送有关法治工作重大事项、创新举措等。(牵头单位:综合治理办、人和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