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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白云区财政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12 来源:区财政局 字体大小:

  2020年,白云区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做好民法典普法宣讲,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贯彻上级关于加强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工作成效明显。

  一、2020年度法治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法治建设统筹谋划

  1.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党组会议的第一议题,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常设议题,专题组织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科学内涵和核心要义,并结合财政业务工作,制定具体措施,推动贯彻落实。局党组书记、局长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带头学法、模范用法,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的统筹谋划,进一步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2.认真研究部署。局党组坚持带头守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充分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保障作用,健全完善推进法治建设的制度和工作机制,紧紧围绕区委依法治区工作部署和具体要求,研究制定《广州市白云区财政局2020年推进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广州市白云区财政局2020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广州市白云区财政局2020年普法责任清单》等文件,完成“七五”普法总结和考核台账资料,切实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统筹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

  (二)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根据上级要求,结合财政法规,明确普法对象、内容和责任部门,做到分类普法、精准普法,压实普法和执法责任,推动形成局统一领导、部门各司其责、齐抓共管的大普法格局。

  1.落实领导干部学法。认真贯彻《广州市白云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党内法规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突出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党内法规,组织参加统一学法考试,通过率达100%。督促完成公务员网络大学堂、“学习强国”、“财学”等平台相关法规学习,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

  2.开展防疫普法宣传。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法律法规,利用各类宣传阵地,采取科学宣传方式,大力宣传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动物防疫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新出台的《广州市禁止滥食野生动物条例》,营造全局干部职工自觉参与、依法防疫的良好氛围。
    3.做好民法典普法。局党组书记专门作民法典普法宣讲,就编纂民法典的重大意义和主体框架结构进行讲解,对社会关注度较高的见义勇为、高空抛物、个人信息保护等热点敏感问题进行解读,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行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能力。对民法典中涉及财政职能的征收、征用,国有资产的管理、监督等内容作了阐述,要求相关业务科室对照职责坚持学用结合,切实提升学习和运用民法典的能力和水平。
    4.组织政务处分法宣讲。组织新颁布的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宣讲,结合工作实际,阐述立法目的和内容,讲解监督全覆盖的重大意义,解读政务处分种类、违法行为的具体表现及惩戒标准,教育引导全体干部职工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坚持道德操守。
    5.组织财政业务法规培训。组织全区预算单位开展《预算法实施条例》专题培训,介绍条例修订背景、原则,解读条例新规定、新内容。下一步将继续加强条例宣传教育,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切实增强预算法治意识,严格按照条例依法开展工作,继续完善预算制度体系,持续提高预算管理水平。
    6.加强宪法知识学习。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省财政厅宪法知识学习辅导报告视频会,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律师协会会长肖胜方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宪法实施及监督”为主题,结合学习贯彻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通过回顾我国宪法的历史源远及宪法在国家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就如何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推动宪法全面实施进行深入论述,进一步树牢全局干部职工宪法观念,强化制度意识,结合财政职能,坚持依宪依规依法履职,做制度执行表率,使宪法精神深入人心,以宪法精神凝心聚力。

  (三)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优化营商环境

  1.优化窗口服务能力。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聚焦重点问题,解决群众办证的烦心事、揪心事,推动白云区“我要开代理记账公司一站式联办”模式落地实施,制定工作方案和办事指南,解决“多环节、多处跑、多次跑”问题,在梳理现有相关事项情形、材料、流程基础上,通过建立容缺受理体系,改串联办理为并联办理,整合部门资源,实现信息共享,优化主题事项流程,缩短办理时限,同时探索多表合一减少所需材料,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效率和群众办事效率。

  2.大力推进政务公开。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落实信息公开各项要求,及时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时报送相关数据,结合财政职能,加大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和本部门网站同时公开《广州市白云区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广州市白云区2019年区级决算草案的报告》,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3.做好普法经费保障。严格落实普法经费,强化保障机制,将普法相关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常住人口年度普法工作经费人均超过1.5元。2020年投入普法经费共计438万元,人均达到1.58元。

  4.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在今年疫情影响下,区财政克服困难安排相关企业扶持专项资金2.84亿元,促进企业复工复产,兑现六大惠企政策,扶持区内总部、“四上”等优质企业发展壮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四)提高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

  1.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按照《广州市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方案》要求,认真推行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常年法律顾问,为财政管理工作特别是政府采购、国资国企监管等涉及法律法规问题提供专业咨询。在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起草政府规范性文件及行政诉讼、行政裁决等法律事务中,充分听取和采纳法律顾问意见,进一步提高工作法治化水平,防范和化解法律风险,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法律顾问出具法律意见书共38件,涉及政府信息公开、信访事项、政府采购投诉、资产处置、公司合并清算、日常合同修改等事项。

  2.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修订。严格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修订程序对《广州市白云区财政投资评审监督管理办法》进行修订,经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后正式印发。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4部,分别为《广州市白云区财政投资评审监督管理办法》《广州市白云区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广州市白云区区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广州市白云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办法》。

  (五)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集中公示行政执法数据,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行政应诉案件备案制度,落实行政应诉案件的举证答辩和出庭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务服务,保证代理记账机构行政许可审批时效,做到“设立除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代理记账机构审批”时效两日办结,将“为民服务解难题”落到实处。完成代理记账行政许可审批151件,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广州市白云区政府门户网站、信用广州双公示平台进行公示。二是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规定,对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供应商进行行政处罚共两宗,罚款金额共计67932元,均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信用广州双公示平台等渠道进行公示。三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规定,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具体要求,选取5家代理记账公司进行行政检查,主要抽查会计信息质量和财务情况、代理记账机构及其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等情况,已出具行政检查报告,并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进行公示。

  (六)做好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工作

  根据《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云区复工复产八条政策措施的通知》要求,迅速行动部署相关工作:一是积极贯彻落实公有物业租金减免政策。印发《关于落实<白云区复工复产八条政策措施>第七条第一款工作指引》《广州市白云区财政局关于应对疫情影响加大租金减免力度的通知》,指导各区属国有企业开展公有经营性物业的租金减免工作。二是积极协调、督促各有关单位、国有企业、供销社下属企业以及镇街属企业落实减免租金工作,及时收集减租数据,解答和处理相关咨询和投诉。对承租区公有物业的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减免3个月租金,累计免租面积216万平方米,累计减免租金1.5亿元。

  (七)强化财政监督检查

  1.主动接受人大、审计监督,积极配合预算审查等工作。一方面,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根据区人大工作计划,按时将预算草案、调整预算及决算草案报告报人大审议,积极改进财政管理工作,提升预决算编制水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我局代表区政府向区人大常委会汇报白云区2020年第二次预算调整方案,并参加分组审议,虚心听取各委员对报告的意见建议并进行解答,报告最终全票通过。另一方面,主动接受审计监督,积极配合上级及区审计部门对白云区预算收支执行情况开展审计工作,对审计发现问题认真落实整改。

  2.加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监督检查。紧扣区财政工作中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将扶贫领域、民生领域资金重点专项核查纳入2020年区本级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计划,选取区教育局及钟落潭镇开展专项核查,对区属公办学校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2018-2019年省级新农村连片示范建设工程(乡村振兴专项)开展全面深入的财政监督检查,涉及金额约17426万,促进社会公平。

  3.开展各类财政资金专项检查。一是开展整治变相公款旅游专项检查。选取黄石街、区政务服务数据局等10个预算单位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等经费中是否存在变相公款旅游问题。截至2020年底,已出具5份专项检查报告。二是开展纠“四风”专项督查。选取10个预算单位开展公务卡开立和使用情况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公务卡异常消费等情况。三是开展预决算公开情况专项核查。选取松洲街、区总工会、三元里街开展对2020年预算、2019年决算公开情况的真实性、及时性、完整性、细化程度和公开方式等检查,实现财政监督与财政管理有机融合。

  二、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2020年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离上级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一是财政、国资业务日益繁重,各科室在落实普法工作要求时投入的精力捉襟见肘,科室之间协同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依法行政、政务公开等领域由于规范性文件的不断更新而带来新要求,在日常工作中及时学习领会和贯彻执行相关法治精神和法规还有一定的滞后性,难以做到第一时间更新学习。三是干部职工主动学习宣传法律法规的自觉性有待提高,更多依靠上级来推动落实,对法律法规的理解不够透彻。

  三、2021年度法治建设工作安排

  一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区“十四五”规划部署要求,坚持依法理财,认真履行财政职能,加强财政业务学习,深化预算管理改革,为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财政保障。

  二是进一步提高站位,树牢大局观念,转变工作思路,将依法行政、普法宣传贯穿于财政管理和国资监管的全过程,将法治建设融入日常工作中,互相依靠互相促进,而不是二元对立厚此薄彼。

  三是做好法治建设有关工作经费保障,继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普法责任制,加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做好财政监督、会计服务、国资监管和采购监管等方面工作,结合实际组织培训,提高法治意识和运用法律水平。

  四是结合“12.4”等法制宣传日活动,进行专题法治讲座,深入学习宣传宪法,不断强化对宪法的法治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广州市白云区财政局

  2021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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