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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白云分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15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白云区分局 字体大小:



    2020年,我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立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目标和实际,全面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认真履职,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与成效

    (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统筹谋划。

    1.政策文件、法规学习常态化。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制定中心组学习计划,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坚持每月一学,将宪法、民法(典)、保密法及环保法律法规作为学法必修课。领导干部本年度参加法治专题讲座培训4次。

    2.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一是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其他局领导为副组长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法规监督科,具体负责日常事务工作。同时鉴于环保机构垂直改革以及人事变动,及时对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作出调整。二是领导小组结合局长办公会议,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部署依法行政工作,且每月举行不少于一次由局长主持的局长办公扩大会议,听取各科室情况汇报,指导、监督、检查相关工作,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三是局主要负责人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贯彻落实有关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把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3.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制度。通过中心组学法、领导干部自学法律知识、学法用法考试考核等方式,提高我局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增强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2020年我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学法考试,参考人数109人,平均分96.58,优秀率达97.25%。        

    4.强化法治宣传,落实普法责任。一是通过“互联网+普法”形式积极宣传环境违法典型案例、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等信息,实现线上线下全覆盖普法宣贯。本年度在学习强国、人民日报客户端等平台发布工作动态信息304篇,在《白云时事》、广州生态环境公众号开设环保专栏,定期宣传有关法律法规、案例,普及环保工作相关知识,共刊登专栏18篇。二是环保法制宣传贯穿日常执法工作全过程。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原则,在日常工作中,采取“送法上门”“送法到人”等切实管用的方式精准普法,使行政相对人了解环保法律法规,配合环境执法工作。三是依托“三进”扩大普法覆盖。建立系统全员皆为志愿者的普法工作机制,积极开展普法进企业、社区、学校“三进”活动。组建生态环境保护宣讲团深入全区各街镇宣讲,本年度我局已召开宣讲会14场。四是以主题宣传活动为契机,提高全民环境保护意识。利用“6·5”环境日、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集中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

    (二)加快转变政府职能。

    持续推动简政放权,创新便民利企审批服务方式。优化审批管理与服务。实施环评审批制度改革,开辟绿色审批通道,助力14个攻城拔寨项目、6家涉疫物资生产企业落地开办,指导7家企业采用告知承诺制审批,对约1400个项目落实环评豁免。实施行政许可“不见面”审批、工程建设项目事项并联优化审批;实施建设项目“一张表”审批管理制度,实时共享项目审批进度;简化申报流程,环评申报材料精简至3项,办结时限压缩至3个工作日(不包含公示时间),分别压减67%、90%,确保群众不跑少跑,为项目开办提速。

    (三)全面优化营商环境。

    今年以来,我局积极适应疫情防控常态化新形势,主动转变工作思路,强化生态环境领域改革创新,做到支持企业复工复产、落实污染防治攻坚战各项任务“两手抓、两手硬”。

    1.率先出台区级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根据行业类别、准入条件,结合执法检查、行政处罚、信访举报等情况分析筛选,将首批51家达标排放、自律减排、污染治理水平领先的企业纳入执法正面清单,免于现场执法检查或减少执法频次。通过分类监管、差异化监管,科学合理配置执法资源,提高执法有效性。

    2.对轻微环境违法行为免于处罚。印发实施疫情防控期间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八条措施,制定并完善轻微环境违法行为免于处罚目录清单,已对62宗符合条件的轻微环境违法行为免予行政处罚。

    3.支持分期缴纳罚款。落实针对经营困难的企业分期缴款政策,已同意2家企业在半年内分三期缴清罚款。

    4.全力帮助企业做好环境信用修复。为给企业提供良好的信用环境,我局主动与环保“黄牌企业”“红牌企业”对接,督促其落实违法行为的整改;对已完成整改并符合环境信用修复条件的企业,主动出具信用修复意见,引导企业进行信用修复。已按时序完成746家2019年度省、市级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任务,并引导153家企业完成信用修复。

    (四)提高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

    1.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利用好法律专家外援,做好法制审核。聘请行政处罚案审服务律师,严把行政处罚案件质量关,有效提高我局立案处罚水平和处罚案件质量。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对重大行政行为和复杂疑难案件、政府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出具法律意见,有效防范风险。

    2.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形成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我局严格遵守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落实法治审核等制度。2020年我局牵头制定以区政府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1份,严格按照制定程序,并经局法治机构审核及司法局审核同意。我局明确职责分工,强化各内设机构意识,对本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及以区政府名义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梳理,对不利于民营经济发展、违反公平竞争原则或涉及证明事项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本年度梳理我局制定的现存有效规范性文件2份,均不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    

    (五)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落实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制度,推行“三项制度”。制定行政执法决定信息公开管理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规定,提高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的透明度。严格行政执法标准,认真贯彻执行广州市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落实行政处罚重大案件集体审议制度,保证裁量合法、合理。

    2.落实执法证资格审查制度。全局共有42人取得执法证(含下属事业单位白云区环境监测站)。2020年组织9人参加执法考试,其中执法证到期换证8人,新证申领1人,确保执法人员全部依法持证上岗。

    3.强化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积极派员参加市生态环境局举办的法治建设暨依法行政工作培训班,通过组织执法人员集中观看“广东环保学习论坛”等加强法律、业务知识学习。开展年度案卷评查活动,通过自查与被查发现问题,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同时,举办年度白云区生态环境保护业务培训,提升我区污染防治和环境治理业务水平,进一步加强区镇(街)两级生态环境工作人员的执法监管能力。

    4.加强重点领域执法。一是严控污染,对严重污染环境行为依法严查。强化污染源监管,严厉打击严重污染环境违法行为。2020年度已检查企业5007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216宗,处罚款3435万元。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建立环保和公检法部门的联动机制,规范案件移送、受理标准,移送涉嫌刑事犯罪案件2宗、移送行政拘留案件1宗;在全区形成了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强大震慑力。注重防范化解环境风险。持续做好环保“邻避”问题维稳工作;2020年积极办理群众信访案件,受理信访1301宗、办结1301宗,按期办结率达100%。二是强化污染源整治。整治“散乱污”场所13403家,其中关停取缔9365家、升级改造4038家,完成率103%。累计拆除违建1212万平方米,其中拆除河涌管理范围违建130万平方米。完成鱼塘尾水整治约1.5万亩;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和规模养殖场设施配套率分别达到91.8%和100%,提前完成国家考核目标。立案查处涉水环境违法行为81宗,完成市下发7家工业废水重点排污单位深度治理。

  (六)强化权力监督制约。

    1.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本年度承办人大代表建议1件,配合主办部门办理人大代表建议6件;配合主办单位办理政协委员提案8件,均严格按时限办理。

    2.妥善应对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主动接受司法监督及复议机关监督。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33%,符合规定要求。2020年度,我局共发生行政诉讼一审案件5宗,行政诉讼二审案件2宗,已结案件4宗,我局均积极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我局作为被申请人被提起行政复议案件共19宗,其中审结17宗中,维持6宗,终止11宗。

    二、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一)对企业宣传引导有不足,普法工作仍需加强。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更新快,相关配套文件亦紧随其后更迭出新,普法工作未能及时跟上,给环境执法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执法工作中,仍有企业存在对环保法律法规了解甚少,没有意识生产经营活动中已存在环境违法的情况,也体现普法工作仍需加强。且在召开宣讲会时,到场参与听讲的多为有营业执照已取得基本环保手续的企业,难以使环保法规及政策更加直接全面的传达到小作坊、无证经营者。

    (二)行政执法水平仍需提高。

    随着中央对环境保护工作要求的不断提高,环境执法监管任务增加,执法人员在高强度的执法工作中调查取证有时不够细致。我局在自查自纠过程中发现在证据、程序、法律适用上仍有不足,存在监测行为不符合规范、未及时更新证据文书模板等,队伍的执法整体水平仍需不断提高。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

    把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全局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召开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和部署,充分发挥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对各科室承担的工作情况进行督查,确保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得到有效执行与落实。

    (二)加强能力建设,提升执法水平。

    一是规范执法监测行为,强化事实认定与证据证明力。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及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要求开展执法工作,提高调查取证能力。二是依程序办理,树牢依法行政意识。严格落实《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程序性规定,规范办理流程。三是统一规范执法尺度,贯彻宽严相济、过罚相当原则。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得随意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增加其义务的决定,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在执法中要严格遵守自由裁量规定,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意见,同时注意把握好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综合考量从轻、减轻、免于处罚等情节,依法依规处罚。四是进一步发挥法律顾问和案审律师作用,引导规范各项工作。

    (三)加强普法宣传,做好教育引导。

    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主体责任,在执法监管和提供服务过程中,通过采取“送法上门”“送法到人”等精准普法方式,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耐心回应行政相对人的关切,认真研究相关陈述申辩意见,及时消除疑虑、化解矛盾、定分止争。继续通过加强与媒体合作、主题宣传、召开法律政策巡回宣讲会等方式全面铺开环保宣传,提升环保队伍素质、提升企业守法意识、提升公众参与意识。在全区深入一线召开大型法律政策巡回宣讲会,根据镇街、企业需求确定宣讲选题。

    (四)依法治污。

    加快印发区级环保责任清单,做到压实层级责任有章可循;出台村居物业准入管理办法,依法把好准入关;科学配置执法资源,对企业实施分类监管,发挥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的激励和示范效应;加快审批“放管服”改革,推动流程的标准化、规范化和透明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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