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我中心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扎实推进白云区征收储备工作,为白云区建设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四个出新出彩”的高质量发展中心城区提供坚实的土地保障并作出法治贡献。
一、2021年主要举措和亮点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努力实现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突破。
按照《中共广州市白云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云依法委〔2021〕2号)的部署和要求,我中心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将年度法治建设工作纳入中心党建工作计划,购买《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汇编》等书籍,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组会“第一议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保障作用,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全面推进法治建设与中心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推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1.全面优化营商环境。集中精力开展土地储备出让,严格落实用地清单制度。根据《广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建立“土地资源和技术控制指标清单制”和用地红线范围内实行“豁免制”实施细则》,在经营性用地出让前,对拟出让宗地建立“土地资源和技术控制指标清单制”。同步加快推进重点片区区域评估工作,实现评估结论的全面共享应用。民科园“一核三园”、白云湖数字科技城片区、白云新城片区、广龙智慧城市产业园、马沥5G信息产业园等片区均正在开展区域评估工作。
2.全面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按照市场监管总局《2021年公平竞争审查督查方案》要求,我中心对由本单位制定印发、代拟以区政府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和相关政策措施开展2021年以来截至目前的增量审查、存量清理,均未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方面的政策措施,未发现违反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标准的问题。
(三)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
1.加强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我中心严格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及“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规则,制定《广州市白云区土地开发中心党组会议议事制度》,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都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以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有效防止领导决策失误、行为失范。对于提交区级会议审议的重要议题材料,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均在会前充分征求各利益相关方、相关职能部门、律师、专家等意见及建议,并在会议材料中附上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的说明,以供会上研究讨论,确保行政决策科学有序。
2.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我中心聘请专业法律顾问,协助审核中心起草的重要合同协议文件、部门规章制度及重要来信回函,及时解答并解决业务工作涉法问题,强化内部法律监督;中心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决策会议,防范和化解法律风险,提高干部职工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效率。
(四)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有序推进行政应诉工作。我中心积极落实《广东省行政应诉工作规定》《广州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并引入专业法律顾问专职代理中心行政诉讼案件。2021年共发生一审行政诉讼31宗,均按照规定落实做好应诉答辩举证工作并由中心负责人出庭应诉,切实依法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五)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1.形成监督合力。一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我中心高度重视各项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审查并标示办理答复公开属性,并指定专人进行专项督办,确保办理结果及时、准确公开。2021年我中心承办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共14件,其中人大建议12件(主办2件,会办10件),政协提案2件(均为会办件),办结率100%,代表均对答复情况表示满意。二是强化审计监督。我中心聘请专业会计师事务所对重大投资项目、重点资金开展专项审计工作,促进审计监督提质增效;加强审计结果运用,持续强化审计整改工作,推动以审促改、以改促建,强化廉政风险防控。
2.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我中心按照服务便民利民、办事依法依规、信息公开透明、数据开放共享的原则,主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决落实网站信息公开三审三校制度。我中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结合我中心“三定”方案、权责清单及工作职责等,进一步梳理主动公开目录事项,编制广州市白云区土地开发中心主动公开目录。本年度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6条,重点围绕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等领域公开内容。其中征地补偿安置公告类信息89条、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类信息20条、动态类信息26条、财政预决算类信息2条、党务公开类信息18条、建议提案办理结果类信息1条、业务政策法规类信息5条、其他信息25条。全年共处理依申请公开信息60条,均已依法依规按照时限进行答复,答复内容准确有效,并已明示复议途径,依法保障公众合理的信息需求。共受理市12345政府服务热线电子工单57件。
(六)加强党的领导,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
1.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一是我中心严格贯彻落实党中央发布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和广东省实施细则,切实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主要抓、综合部统筹推进、其他部门密切配合的法治建设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严格监督法治建设工作落实情况。二是根据《中共广州市白云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云依法委〔2021〕2号)的精神和要求,结合我中心职能,组织会议研究落实本年度法治建设工作,定期听取工作进度,及时研究法治建设重大事项,保障中心各项业务工作依法依规运行。
2.全面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加强干部职工法治教育。举行“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誓仪式,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广州市2021年度学法考试,开展集中收看网上直播广州市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等系列活动,并借助我中心宣传栏、政府门户网站及内部交流群等线上线下平台,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干部职工法治观念和业务素质,确保法治教育入脑入心。
3.加大重点领域征拆法治宣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广州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成果的批复》(粤自然资函〔2021〕196号)、《关于公布实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公告》《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白云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实施衔接工作的通知》(云府〔2021〕10 号)等文件,梳理需衔接区片综合地价的相关项目清单,并同步督促镇街落实征地协议补签、土地补偿计价表调整等有关工作。二是认真抓好《广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穗府规〔2021〕2号)的贯彻落实,进一步梳理完善白云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制度。三是结合我中心工作实际,在中心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再次延续实施穗府办规〔2017〕10号文的通知》(穗府办规〔2021〕11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的通知》(穗府规〔2021〕2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住宅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穗府办规〔2020〕18号)、《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二号线项目新市墟站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补充方案的通知》(云府〔2021〕29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公告》等政策法规,扩大征拆领域普法宣传教育的覆盖面,落实法治宣传社会责任。
二、存在问题
作为白云区人民政府授权的土地征收部门,我中心承担了区内土地收储、房屋征拆任务。随着国家、省、市重点设施项目相继落户白云区,同时为落实白云区“一园一城一示范区”发展战略,加强产业布局建设,我中心征地拆迁工作量大幅增长。在项目开展过程中,仍存在征收储备工作机制还不够完善、部分工作人员法治意识还不够强、对政策法规钻研不深、监督检查还不够严等问题,亟待进一步改进和提升。
三、2022年工作计划
2022年,我中心将继续把法治建设落实到中心各项工作中,加大力度持续推进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健全完善土地征收政策体系,强化法治建设责任监督检查,加大重点领域征拆法治宣传,扎实推动中心法治建设工作在继承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努力构建一个办事高效、运作协调、廉洁公正、行为规范的征地拆迁主管部门,确保征地拆迁工作依法有序推进。
(一)加强法治教育和专题培训。
紧密联系实际,合理规划安排,抓好集中培训、领学带学、法规考试等学法活动,学习宣传上级印发的重要政策文件、与工作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等,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业务素质和法律意识,营造懂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二)健全完善土地征收政策体系。
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细化征地拆迁工作机制,优化征收流程;根据国家、省、市层面土地征收政策法规,结合白云区土地征收工作推进的具体情况,进一步健全完善区级层面土地及房屋征收政策体系,为征拆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三)强化法治建设责任监督检查。
继续做好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等梳理工作,建立定期审查、检查工作制度,同时进一步发挥法律顾问的参谋助手作用,找齐找准法律依据,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落实重大性决策集体审议制度,确保征地拆迁工作合法有序推进。
(四)加大重点领域征拆法治宣传。
进一步发挥普法宣传工作在推进征地拆迁业务工作中的积极作用,通过普法宣传、现场答疑等方式,多渠道加强征地拆迁政策宣传,提高政策透明度和知晓率,以获得群众对我中心业务工作的支持与理解,营造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法治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