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全国、省、市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切实做好健康素养促进行动项目工作,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基础上,全面推进我区健康促进工作,切实提高居民健康水平,确保如期完成各项创建工作目标,根据《“十三五”全国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规划》《“十三五”广东省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规划》《“十三五”广州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规划实施方案》和《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健康促进区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穗卫宣传〔2018〕6号)等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开展以“健康促进、健康传播、健康管理、健康发展”为主要内容的全民健康促进行动,引导居民养成良好的卫生行为习惯和生活方式,树立“人人为健康、健康为人人”的核心健康观,增强居民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全面提高辖区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二、工作目标
(一)全面落实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
(二)全面启动创建健康促进区工作,到2022年底,建成省级健康促进区,我区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显著提高。
(三)实施“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策略,制定有利于居民健康的公共政策,多部门联合开展健康行动。
(四)全区居民健康素养水平30%以上;成人吸烟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20%;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32%以上;95%以上的学生体质达到教育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以上等级。
(五)全区20%的居委会/行政村符合健康社区/村标准,20%的家庭符合健康家庭标准。城乡社区居民对健康促进区的知晓率达到70%以上。
(六)全区40%的医疗卫生机构达到健康促进医院标准。
(七)全区50%的中小学校符合健康促进学校标准。
(八)全区50%的机关和事业单位符合健康促进机关(单位)标准,职工对健康促进机关(单位)的知晓率达70%以上。
(九)全区20%的大中型企业符合健康促进企业标准,职工对健康促进企业的知晓率达70%以上。
(十)建设无烟环境。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全面禁止吸烟,卫生健康机构和学校全面禁烟。无烟环境作为健康促进医院、学校、机关和企业等场所建设的必要前提条件。
(十一)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占比>80%;生活饮用水水质合格率达100%;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5%;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5%,三类以上公厕比例≥80%,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4.6平方米;人均体育场地面积≥1.8平方米。
(十二)户籍居民人均住房面积≥35平方米;食品监督抽检合格率达100%;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90%;每千名户籍老年人口拥有养老床位数≥35张;户籍居民登记失业率≤5%;高中阶段教育入学率≥90%。
(十三)建设健康家庭和健康促进医院、学校、村(居)、机关、企业等健康促进场所,发挥健康促进场所的作用。
(十四)创新体制机制,总结符合我区实际的、可在全区范围内推广的健康促进综合干预模式,探索促进健康工作发展的长效机制。
三、时间安排
根据全省健康促进项目统一时间安排,我区创建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一)筹备阶段(2019年11月—2020年9月)。
制定《广州市白云区省级健康促进区创建实施方案》《广州市白云区省级健康促进区创建承诺书》,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工作。
(二)启动落实阶段(2020年10月—2022年9月)。
召开全区启动仪式暨动员大会。各镇街、区各相关部门单位制定健康促进公共政策、建设健康促进场所、细化分解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创建支持性环境、组织实施并开展监督指导,全面推进健康促进区建设。
(三)评估迎检阶段(2022年10月)。
对照标准自查自纠,完善各类工作项目及相关资料整理建档,确保各项工作指标达到省级健康促进区标准;按照分类标准进行创建效果评估,提交评估资料,迎接市级、省级验收。
四、工作内容
(一)健全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机制。
健全完善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的常态化防控机制,突出抓好重点环节、重点场所、重点人群疫情防控,大力宣传普及传染病防控知识,提升公众自我防护意识和防病能力,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有效落实综合性防控措施,广泛动员群众,形成群防群控的良好局面。(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
(二)建立健全工作体制机制。
1.公开承诺创建省级健康促进区,并纳入政府重点工作,制定健康促进区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成立区政府主要负责人牵头、多部门参与的健康促进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定期召开协调会议,通报工作进展。(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政府办公室,其他成员单位)
2.实施“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策略,梳理各部门与健康相关政策的制定和落实情况,探索开展健康影响评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多部门促进健康的公共政策,督导每个部门制定创建健康促进区实施方案,并报送区健促办。(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
3.建立覆盖城乡社区(村)、医院、学校、机关、企业的健康促进工作网络,每个单位有负责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的专(兼)职人员,建立健康促进网络工作人员队伍和相应工作制度。(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其他成员单位)
4.将健康促进区创建工作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做到专款专用,规范管理。(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各成员单位)
(三)健康促进综合干预。
1.开展需求评估。了解全区人口、资源、经济和社会发展基本情况,人群健康素养、健康状况和疾病负担情况,多部门健康相关政策开发情况,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现状和工作能力基本情况。(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统计局,其他成员单位)
2.确定优先领域。结合健康促进区考核标准和指标体系,分析全区存在的主要健康问题,明确需要优先解决的问题和领域,研究制定适合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卫生工作能力的健康促进工作策略和措施,制定全区健康促进工作实施方案和推进计划,明确工作目标、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其他成员单位)
3.定期评价干预效果。(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其他成员单位)
(四)建设促进健康的场所和公共环境。
1.建设促进健康的支持性环境。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健康促进医院、健康促进学校、健康促进机关、健康促进企业、健康社区、健康家庭等健康促进工作,充分发挥其和辐射作用,提高场所内人群的健康素养水平。(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
2.建设无烟环境。全区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全面禁止吸烟,卫生健康机构和学校全面禁烟。(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
3.维持全区范围内环境整洁卫生。做好生活污水和粪便无害化处理,为居民提供安全饮用水和食品。(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区水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其他成员单位)
4.提供足够的锻炼场地和设施。(责任单位: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各镇街)
5.对有健康困难的家庭开展适当的社会救助和社区帮扶活动,建设健康、安全、和谐互助的社会人文环境。(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卫生健康局,各镇街)
(五)营造社会氛围,广泛舆论宣传,提高对健康促进区的认知。
1.加大创建工作的宣传力度。开发印制各种宣传材料,提高各创建单位对健康促进理念和策略的认识,并发挥其部门优势从而提升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卫生健康局,其他成员单位)
2.多渠道推进健康促进区宣传工作。区融媒体中心要开设健康教育类专题节目或栏目,并加强监管。开展健康促进区宣传推广,开展媒体培训和交流,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广播等传统媒体和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全方位宣传健康促进区理念,宣传促进居民健康的公共政策、开展的重点工作以及活动成效,提高公众知晓率和参与程度,为全区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提高社会影响力。(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区卫生健康局,其他成员单位)
(六)监测评估督导。
使用全省统一的基线调查方案和工具开展基线调查,开展全区创建工作的培训、督导和能力建设。加强工作进展情况的督导,提高创建能力。配合省、市、区联合开展的效果评估工作,督促各有关部门定期整理工作进展,总结有效做法和经验,形成工作报告。督促健康促进区考核指标体系各项内容落实,组织对健康社区(村)、健康家庭和健康促进医院、学校、机关和企业的考核、命名和表彰。(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其他成员单位)
(七)重点建设内容。
1.倡导健康优先、健康教育先行理念,围绕创建全省健康促进区标准制定系列配套文件和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各项健康促进建设重点任务,加强与各部门沟通,推进落实“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其他成员单位)
2.建立健康促进专业人员队伍。建立以健康教育专业机构为核心,覆盖全区医院、公共卫生机构、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健康教育专业机构网络,各单位有负责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的专职人员。充分发挥健康教育专业机构作用,为各单位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做好人员培训。(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其他成员单位)
3.创新健康促进工作机制。积极探索基层卫生、计生整合融合模式,促进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在健康促进工作中发挥作用。(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各镇街)
4.健康促进医院创建。经过建设,全区40%的医疗卫生机构达到健康促进医院标准。(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
5.全区医院、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公共卫生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全面禁烟。(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
6.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项目。按照服务规范要求,通过发放健康教育资料、设置宣传栏、播放健康视频和开展健康讲座、健康咨询、个体化健康指导、参与式体验等形式,鼓励社区居民广泛参与健康促进区创建活动,有效落实健康教育服务内容,服务频次和质量达到国家要求。(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
7.各类健康促进活动有完整的材料支撑(通知、签到、工作记录、现场图片、讲座课件、材料发放记录、各类统计等)并分类规范建档。(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
8.对吸烟人群进行分类统计,通过创建活动使成人吸烟率下降3%。(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
9.开展工间操活动。职工参加体育锻炼比例提高20%,健康素养水平提高20%。(责任单位:区总工会,其他成员单位)
10.组织卫生健康系统内专业技术人员每年至少一次全员培训,掌握健康教育基本技能。(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
11.负责卫生健康系统健康促进医院,健康促进机关(单位)创建材料的审核上报。(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其他成员单位)
(八)培训和能力建设。
1.采取逐级培训方式,提高区各专业机构对健康促进区理念、方法和建设内容的理解,提高建设能力,提高开展二级培训的能力。每年至少开展2次覆盖全区卫生健康单位的区级培训。(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
2.各部门健康促进网络工作人员,通过工作会议、专题讲座、研讨会等形式,提高政府、部门、社区和重点场所对健康促进区理念和策略的认识,提高其发挥自身优势促进居民健康状况的能力。定期举办部门协调联络会议和培训活动。(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其他成员单位)
3.健康教育专业人员采用理论讲授、案例分析、小组讨论、模拟演练等方式,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专业技能培训,培训覆盖率达100%,使受众熟悉健康教育理论和方法,熟悉健康素养、烟草控制等基本内容,掌握健康教育计划制定和实施、健康传播材料设计制作、健康讲座和健康咨询、社区诊断和现场调查等基本专业技能。(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其他成员单位)
(九)重点健康促进项目。
1.健康素养促进行动。以提升居民科学健康观、基本医疗素养、慢性病防治素养、传染病防治素养、妇幼健康素养、中医养生保健素养为重点内容,在报纸、电视、移动媒体和新媒体播放健康公益广告,传播健康素养核心信息。(责任部门:区委宣传部、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区卫生健康局,其他成员单位)
2.健康中国行。围绕“健康中国行”主题,联合相关部门同步启动我区健康中国行活动。充分发挥卫生机构主体作用,发挥健康教育专业机构优势,有效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将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深入人心,形成规模效应和品牌效应。(责任部门:区委宣传部、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区卫生健康局,其他成员单位)
3.卫生日主题活动。坚持日常宣传教育与主题日宣传教育活动有机结合,在世界卫生日、世界无烟日、全国高血压日、联合国糖尿病日、结核病日、艾滋病日等时段内,多部门联合,深入开展健康主题活动,普及健康知识,提高群众参与程度,增强宣传教育效果。(责任部门:区卫生健康局,其他成员单位)
4.对各部门、各医疗机构健康促进宣传提供技术支持和业务指导;对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公共卫生健康教育项目督导。(责任部门:区卫生健康局,其他成员单位)
5.对健康步道、健康主题公园等支持性环境建设提供技术指导。(责任部门: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区卫生健康局,其他成员单位)
(十)健康社区(村)建设。
将健康社区(村)建设纳入镇街发展规划,制定促进居民健康的系列政策和相关措施;建立镇街、村居两级健康促进领导小组和有专(兼)职人员的两级工作网络;组织开展健康社区(村)、健康家庭创建活动,社区(村)公开承诺并倡导全体居民参与健康社区(村)建设,有具体实施方案。各村(居)委会要联合辖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机构,广泛组织村居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活动,开展健康讲座和多种形式的健康主题活动。经过建设,使全区20%的村居符合健康社区(村)标准,20%的家庭符合健康家庭标准,居民对健康促进区知晓率达到70%,居民健康素养水平高于广东省平均水平20%,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达32%以上。各类健康促进活动有完整的材料(通知、签到、工作记录、现场图片、讲座课件、材料发放记录、各类统计等)并分类规范建档;具体落实健康社区(村)评价标准、各类指标,负责健康社区(村)、健康家庭创建材料的审核上报。(责任单位:各镇街)
(十一)健康促进学校建设。
成立部门、学校两级健康促进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两级专(兼)职健康教育人员;将健康促进学校建设纳入规划,明确学校创建职责;各中小学校健康教育工作年度有计划总结、活动有记录,档案资料完整、管理规范;组织学校开展卫生健康部门组织的健康促进相关培训,提高学校建设健康促进学校的能力;组织开展中小学生健康手抄报、知识竞赛等两次以上的健康促进实践活动;经过建设,使全区50%的中小学校在2022年底达到健康促进学校标准和健康促进机关(单位)标准;95%以上的学生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以上等级;儿童青少年肥胖率达到健康促进学校指标体系标准。组织实施“健康促进学校”评价标准、指标的落实,负责健康促进学校和健康促进机关(单位)创建材料的审核上报。(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十二)健康促进企业建设。
成立部门、企业两级健康促进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两级专(兼)职健康教育人员,公开承诺健康促进企业创建,倡导全体员工积极参与。配合业务部门制定配套的政策、文件和管理制度。健康教育工作年度有计划总结、活动有记录,各类档案资料规范完整。开展无烟环境建设,有控烟阵地并定期宣传。组织各企业开展职业安全和职业防护知识培训,并配合专业部门举办防护技能、应急演练。组织各企业开展以健康生活方式为主题的健康讲座,有固定宣传阵地。在区健促办指导和督导下,联合组织考核各企业对健康促进企业评价指标的落实。经过建设,使职工健康素养水平提高20%;职工吸烟率下降3%;职业防护知识、技能有所提高;职工对健康促进企业的知晓率达70%以上;全区20%的大中型企业达到健康促进企业标准。做好健康促进企业创建材料的审核上报。(责任部门:区科工商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卫生健康局)
(十三)健康促进机关(单位)建设。
公开承诺创建健康促进机关(单位),动员各部门及下属单位全体职工参与创建活动。各单位有健康促进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有专(兼)职人员负责健康教育,有系列健康促进文件、制度、计划总结。各项健康促进活动有记录,档案资料管理规范。积极开展无烟单位创建,有控烟宣传。单位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禁止吸烟。每年开展4次以上健康讲座和2次以上以健康为主题的戒烟、健康知识竞赛等活动,有通知、签到、现场图片、工作记录、讲座课件等全部资料。组织各单位对职工吸烟人群、肥胖人群进行统计,创建末期,使职工肥胖率下降5%、吸烟率下降3%。开展工间操活动,提高职工身体素质,使职工健康素养水平提高20%,经常参加体育锻炼比例提高20%,职工对健康促进机关(单位)的知晓率达70%以上。经过建设,使全区50%的机关和事业单位达到健康促进机关(单位)标准。(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
(十四)健康促进媒体宣传。
成立健康促进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并有专人负责健康教育工作,宣传创建健康促进区理念,宣传出台的促进居民健康的公共政策。宣传健康生活方式核心信息,宣传开展的重点工作以及活动成效。经过建设使城镇居民对健康促进区的知晓率达到70%以上。电视、报纸、广播等传统媒体和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至少各开设一档健康教育类固定专题节目或栏目,新闻报道或专题节目,所有宣传报道或专题栏目的资料应规范入档。(责任部门:区委宣传部、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十五)窗口单位健康促进建设。
开展健康步道、健康主题公园建设,拟新建公园要融入健康主题元素。落实车站、广场等大型公共场所健康促进宣传工作,提高公众对“创建省级健康促进区”的知晓率。要在公众场所设置的电子屏幕、公益广告、宣传栏等定期发布健康促进、健康生活方式、烟草危害等核心信息,针对广大群众进行健康知识宣传和健康促进教育,所有宣传资料、工作记录应规范入档。(责任部门: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区住房建设交通局、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十六)公共场所健康促进建设。
督导、指导我区各公共场所单位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区科工商信局负责协调各主要商场自有的电子广告、电子字幕滚动显示健康促进核心信息标语;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宣传控烟等健康知识。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协调各餐饮单位、药店进行科学饮食、合理用药、控烟等健康促进宣传。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协调各宾馆、旅店、美容院、理发店、休闲娱乐场所、洗浴场所等设置固定宣传栏和控烟宣传,开展健康生活方式的健康促进宣传。各类宣传活动有视频截图、现场图片、宣传播放记录等资料并完整归档。(责任单位:区科工商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卫生健康局)
五、组织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搞好协作配合。
成立由区长任组长的健康促进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后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健康局,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组织、指导和协调作用,落实创建实施主体,建立工作网络,明确优先领域,组织开展各项综合干预活动。各镇街负责所辖地区的创建工作,搞好责任区段的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各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做好本职工作与区创建工作相结合的文章,确保全面完成各自创建任务。区财政局要根据区政府公开承诺,将健康促进区创建工作运行管理经费纳入政府预算,保障经费投入。区国家档案馆要做好有保存价值的各类档案(包括电子档案等)的接收工作,制定本馆进馆档案接收标准与规范,负责区各单位进馆档案质量检查和移交工作,负责档案资料整理工作。区卫生健康局要主动做好与省、市级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积极争取政策,适时邀请有关专家来我区指导,研究制定适合我区的健康促进工作策略和措施,开展健康促进区综合干预工作,在规定时间提交相关资料,接受省、市监督指导和考核验收。
(二)细化目标责任,严格目标考核。
按照全省健康促进区标准要求,细化分解创建工作目标,明确工作标准和完成时限,把创建目标层层落实到各镇街、有关部门,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开展阶段性的检查验收,力争达标一项,验收一项,巩固一项,发展一项。对完成任务好、工作成效大的单位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严重影响全区创建工作的责任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在创建工作中,各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作用,积极开展经常性的宣传报道,让广大人民群众充分理解创建工作的目的、意义和具体任务,增强责任心和紧迫感。每年组织1—2次大型宣传活动,各主要公共场所、人口密集地带设立户外广告宣传牌或利用户外电子屏幕开展健康知识宣传,各镇街、村(社区)充分发挥已有的健康教育宣传栏的主阵地作用,努力营造创建省级健康促进区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