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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政协十一届白云区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2022097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2-12-05 来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体大小:

  A类

  房文秀委员:

  您提出的《进一步加强网络直播营销行为监管建议》(第2022097号)提案收悉,对此,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局主要领导于2022年5月24日召开局长办公会议,对您提出的政协提案工作开展重点工作部署;具体经办人员多次与您就提案办理工作意见、提案办理工作方案进行面谈交流;为做好提案办理工作,于2022年7月19日印发《区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2022097号督办重点提案办理工作方案》,要求各主办、会办单位认真组织实施;并邀请您与督办区领导于2022年7月28日前往辛选直播基地参加重点提案专题调研和座谈会,以进一步推进提案办理工作。现第2022097号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已取得一定成效,经综合区公安分局、区科工商信局、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等单位意见,现将有关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坚持教育和惩戒相结合,加强企业服务和执法监管

  (一)搭建组织架构,完善网络直播营销监管制度建设。根据《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要求,网信部门和公安、商务、文化和旅游、税务、市场监督管理、广播电视等有关主管部门共同建立健全线索移交、信息共享、会商研判、教育培训等工作机制,依据各自职责做好网络直播营销相关监督管理工作。2020年12月,区市场监管局成立加强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监管工作方案》,明确坚持依法行政、坚持包容审慎的监管理念,分阶段、抓重点对网络直播营销活动开展针对性监管。

  (二)创新监管模式,建立直播行业长效治理监管机制。区市场监管局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每年2次摸清白云区网络直播营销行业底数,建立本地网络直播营销活动主体台帐;创建“白云区知识产权保护与投诉举报快速处置平台”,强化网络直播交易活动技术监管,进一步加强政府与平台企业合作,在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检查中;运用“公证云”等新技术手段,大力打击销售侵权假冒产品、虚假广告宣传等违法行为;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涉案直播企业开展常态化案后回访,做好处罚之后的后续监督帮扶工作;约谈重点网络直播营销风险企业,指出存在问题,解读有关法律和政策,提出相关警示及建议,指导其依法依规开展网络直播营销活动。

  (三)服务关口前移,加强网络直播营销企业行政指导。区市场监管局坚持将法律法规宣贯与日常监督检查相结合,多次派出业务骨干为辖区网络直播营销企业、电商协会等单位开展培训,2020年至今共开展调研走访直播企业及法律法规宣讲40余次,印制派发《画说新广告法》、《关于强化广告宣传导向审查的提醒函》、《关于规范价格行为的提醒书》、《打击非法传销折页》等宣传海报、单张2600余份,线上浏览量1.9万余次。积极推动白云区网络直播营销团体标准制定,大力协调华南农业大学、省市场协会、市标准化研究院共同参与,指导区内直播电商企业牵头制定了全市首批3个直播电商规范经营团体标准《直播电商营销服务规范》、《直播电商选品与交付管理规范》、《直播电商售后服务规范》,为规范直播电商营销行为提供规范化准则。

  (四)监管成效显著,各司其职大力查处网络违法行为。区市场监管局严格落实网络直播营销活动违法线索的调查处置工作,与抖音、快手等直播平台企业建立政企协作联系,为线索协查及案件取证提供便利渠道,充分运用“公证云”等取证工具提前固定证据,提高执法主动权和办案成功率。截至2022年8月,区市场监管局共收到上级转办的网络直播营销违法线索28条,对5家违法网络直播营销企业予以行政处罚,合计处罚241万元。区公安分局对网络直播乱象加强日常巡查力度,重点巡查涉“黄、毒、赌”、涉暴、低俗炒作等违法内容,于今年初对白云区一网络主播多次寻衅滋事、严重扰乱网络秩序的行为予以立案拘留,坚决维护白云区网络直播行业良好的治安秩序和安全环境。

  (五)建立维权服务站,切实保障网络消费者合法权益。区市场监管局进一步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时期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的舆情监测、分析,对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处理。在日常监管中强化督促网络平台及网络直播营销商品经营者按照《电子商务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要求履行相应的主体责任和义务,牵头在辖区直播龙头企业及电商协会挂牌成立广东辛选控股有限公司消费维权服务站及广州市白云区大源街电子商务行业协会消费维权服务站,大力培育企业消费维权工作人员,搭建企业与消费者直接沟通的桥梁,推动消费纠纷处理“提质增效”。截至2022年8月,上述消费维权服务站已处理各类消费投诉约800余件。

  二、聚焦直播行业发展趋势,加强行业扶持和规范指导

  (一)加强产业政策扶持,推动白云

  区直播产业发展。根据《广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广州市直播电商发展行动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的文件要求,区科工商信局结合白云区产业基础雄厚、供应链完备、物流体系发达等综合优势,制定了《广州市白云区加快直播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把直播电商作为白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进一步加快白云区的直播经济发展,培育产业新动能。从做大做强产业主体、推动直播产业聚集、推动直播赋能产业场景重构、强化信息技术支撑、加强金融支持力度、营造良好发展氛围等六大方向重点推进白云区网络直播营销产业发展。并协调白云区各部门在资金支持、人才政策、子女落户、用地保障等方面支持直播运营商、直播平台、直播网红等入驻白云区并促进其在白云区壮大发展。

  (二)推动财政资金补助,提升企业技术管理水平。为加强企业信息化水平,提升企业自身技术管理能力,区科工商信局于2021年4月出台《白云区企业IT和软件人才培训补助实施办法》,以财政资金补助方式支持区内企业开展IT和软件人才培训服务,有效提升企业人员应用IT和软件技术能力水平,支撑数字经济发展。2021年经专家评审,区科工商信局联合白云区多部门完成对50家企业IT和软件人才培训补助,补贴资金共计820万元。

  (三)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引导直播企业自律发展。在区科工商信局的支持和指导下,白云区顺利成立白云区电子商务协会、白云区美妆电商协会等电商协会,通过加强行业企业自律,维护白云区直播电商行业信誉,打造白云品牌形象。各电商协会组织不定期组织各类电子商务行业机构、龙头企业、行业专家对电子商务行业发展中的热点话题进行讨论交流等,维护白云电子商务产业利益及会员企业的合法权益,倡导合作共赢,鼓励公平竞争,维护行业信誉。政企联动开展对白云区电子商务产业的宣传,推动打造白云品牌形象。

  三、营造和谐晴朗网络空间,加强网络和主播文化监管

  (一)开展全面摸查行动,明确监管对象底数。区文广旅体局积极加强网络表演行业管理和执法工作,组织骨干力量在白云区开展经营性网络表演活动和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网络直播企业全面摸查,责令不具备办证条件的无证经营企业停止经营相关项目,督促具备办证条件的无证经营企业尽快办理相关许可证。同时对白云区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中涉及“网络表演”及“演出剧(节)目”的企业开展全面核查,清理取得《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后180日内未开展网络表演经营活动,以及企业商事主体登记异常、注册及经营地址空置、联系方式失效等“僵尸企业”。

  (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高企业违法成本。区文广旅体局强化网络表演和网络演出剧(节)目内容的事中事后监管,压实平台、企业、主播的主体责任,进一步提高企业的违法试错成本。一是督促网络文化企业认真贯彻落实《网络文化经营单位内容自审管理办法》,建立健全网站内容发布预审制度,完善防范淫秽色情信息传播的技术手段和措施,从源头杜绝淫秽色情及非法信息的传播。二是加强主播从业行为规范,协助上级部门将目前行业公约中的主播黑名单制度应用到行业监管中,试行行业联动管理,相关违法行为人终身禁入网络传播、新闻传播、出版、广电等行业,提高直播平台企业试错成本。三是开展网络市场巡查。结合“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对网络文化企业的宣传推广及产品内容进行远程网络巡查,对涉及未成年人上网的重点企业实施重点监管,建立健全违规宣传推广企业“黑名单”制度,依法加强对含有禁止内容的网络文化产品和经营活动的查处力度。 

  四、强化涉传重点企业监管,营造积极向上的直播风气

  (一)加强涉传信息网络巡查力度。区公安分局加强警种联动,摸排深挖涉传企业违法犯罪线索,进一步加强网络重点部位的网上巡查力度,主要针对涉传企业网络招聘信息及网民投诉举报线索,及时发现网络传销可疑线索,同时将投诉较多、涉及网络舆情的涉传企业及个人,纳入涉传风险重点监管对象,通报职能部门加强日常监管,依法严厉打击网络传销违法行为。今年以来,区公安分局共处置涉传、涉稳等各类舆情信息1500余条。

  (二)持续开展打击网络传销工作。区市场监管局持续开展打击网络传销专项执法行动,制定印发《2022年广州市白云区打击传销工作要点》和《关于开展电商平台企业涉传风险排查专项行动的通知》,以上级监测、转办的线索及群众举报为问题导向和抓手,立足辖区打击传销工作形势,坚持政府负责、属地监督、部门联动、基层防控、社会参与、综合治理的打击传销工作方针,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实施重点监管,强化宣传教育引导,保持对传统传销及新型网络传销活动的高压态势,加强电商平台企业经营规范管理,开展监测线索“回头看”,严厉查处涉传违法行为。今年以来,区市场监管局在组织开展重点区域打击传销行动中对48条有关投诉监测线索组织进行“回头看”,核查监测线索19条,发现不在实地经营列入异常名录的10家,发现其他违法立案的3家,移交公安线索1条。

  (三)加强社会正能量价值观引导。白云区坚持“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理念,构建公安、网信、文化、商务、市场监管、税务等多部门联动机制,各司其职,充分利用网络、电视等多种媒体渠道向相关从业人员宣传介绍相关法律知识,构筑从业人员“带货”信用体系,引导强化相关人员守法践法意识,全面促进网络直播营销产业的健康、有序、蓬勃的发展。通过政府扶持或奖励的方式来激励网络直播进行正能量的传播,发挥网络直播“网红”正面引领作用,进一步加强网络直播从业人员的道德意识和法律意识培养。邀请形象正面的网红与官方合作开展公益活动、反诈骗宣传等,形成良好的粉丝效应,在直播带货的同时也进行正面积极能量的传播,营造笃行务实的社会风气。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决策部署,坚持依法行政、坚持包容审慎、创新监管理念,严格执行《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持续加强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监管,依法查处网络直播营销活动中破坏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推进多元共治机制建设,促进网络直播营销健康发展,营造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一)进一步引导直播营销行业自律。指导网络直播行业组织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加强普法工作,组织直播营销活动主体开展法律法规和业务培训,从源头上提升直播营销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整体素质,大力倡导行业自律。

  (二)进一步强化直播营销活动监管。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坚持依法办网、依法治网,积极破解难点问题,构建良好的产业生态。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安、商务、文化和旅游、税务、市场监督管理、广播电视等有关主管部门之间信息共享、线索移交、会商研判、教育培训等工作机制,加强对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的协同监管和执法联动,提升整治合力。

  (三)进一步加强执法力度。坚持依法行政,坚持包容审慎,创新监管理念,依法查处网络直播营销活动中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侵犯知识产权、网络传销、扰乱社会治安、破坏市场秩序等违法情况严重、性质恶劣的案件,严惩违法责任主体,加强对重大案件的指导和督办,实现对网络直播营销行业违法行为的有效遏制。

  (四)进一步强化社会监督。鼓励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网络直播行业治理规范,加强网络直播平台和政府、媒体、公众间的信息交流和有效沟通,形成网络直播规范管理的良好舆论环境。督促网络直播平台及相关经营主体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有效拓宽举报渠道,建立消费投诉“绿色通道”,简化处理环节,第一时间受理、处置并反馈公众投诉举报。

  (五)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督促网络直播商品销售者或服务提供者在其网店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营业执照信息、与其经营业务有关的行政许可信息,并向消费者提供经营地址、联系方式、售后服务等信息。督促网络平台经营者为公示上述信息提供技术支持等便利条件,切实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和选择权等各种权益。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9月19日       

  (联系人:付潇翔,电话:31230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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