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文松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增设肺结核专科病区的建议》(第2023167号)提案收悉。由区卫健局主办,区发展改革局、区规划自然分局、区财政局等单位会办。我区组织各会办单位认真研究办理,并与您于8月25日进行了座谈交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白云区慢病中心基本情况
白云区慢性病防治中心的前身为广州市郊区结核病防治所,根据穗云编〔1997〕81号文,更名为广州市白云区慢性病防治中心,于2012年1月1日正式从黄石医院搬迁至白云区石井人民医院,主要负责辖区内结核病、精神病、皮肤性病的诊断、治疗、管理、督导检查、健康宣教、疫情处置及防治规划的具体实施等工作。
2023年1-5月,辖区内医疗机构报告疑似肺结核病例818例,转诊到区慢病中心共69例,95%以上肺结核患者症状轻,无住院指征。白云区肺结核患者直接转诊到广州市胸科医院,2023年1-4月广州市胸科医院共收治现住址为白云区的确诊肺结核病人329例,能满足白云区确诊肺结核病人的收治。
二、关于开设肺结核专科病区问题
因95%以上肺结核患者无住院指征,住院需求量不大,且广州市胸科医院能满足白云区确诊肺结核病人的收治,设置白云区慢病中心肺结核专科病区可安排远期规划。近期我区结核病防治管理重点应加强对结核病人归口管理,按规范要求做好结核病人报告、转诊工作。
三、关于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开设胸科(肺结核)专科医院问题
目前我区无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开设胸科(肺结核)专科医院的政策;2023年3月广州市传染病专科联盟成立,广州市八医院牵头对我区医疗机构开展巡诊、培训、会诊指导等工作,传染病专科联盟重视肺结核防治工作,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参与到广州市传染病专科联盟中,在广州市八医院的指导下做好肺结核防治相关工作。
四、关于发生重大疫情的紧急状态下,新冠患者收治可转换床位问题
根据《关于印发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总体方案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44号)、广东省新冠感染防控指挥办《广东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实施方案》以及市新冠感染防控指挥办《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后优化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文件精神,2023年1月8日起,对新冠病毒感染者实施分级分类收治,主要工作目标为“保健康、防重症、防死亡”,各地要加强120急救、急诊急救、发热门诊、重症救治以及传染病诊治各类医疗资源建设。按照《关于进一步优化发热门诊体系提高诊疗服务能力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粤防疫指办函〔2022〕683号)要求,加强发热门诊(诊室)的建设和服务,优化流程,提高诊疗服务能力,发热门诊(诊室)要“应设尽设、应开尽开”。各三级医院综合ICU、专科ICU和可转换ICU应达到建设目标,配足配齐呼吸机、监护仪、体外膜肺氧合(ECMO)、连续性血液净化仪(CRRT)、经鼻高流量湿化仪等救治设备。扩充县级医院救治能力,按照不少于全院开放床位数4%要求,加快县级医院重症床位的扩容改造和急救设备、救治药品及供氧设施相关设施设备准备。
区卫健局贯彻市疫情防控指挥办会议精神,落实“四个倍增计划”,为区属公立医院增设ICU床位29张,建设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白云分院等8家三级医院“可转换ICU床位”项目,提升我区重症医疗救治能力。目前我区二级以上综合医院现有重症监护床位820张(其中市八106张),达到总床位数5%;设置可转换床位713张(其中市八106张),达到总床位5%,ICU床位、可转换ICU床位设置在发生重大疫情的紧急状态下亦可满足我区重症患者收治所需。
感谢您对我区肺结核专科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