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类
穗云农函〔2024〕75号
广州市白云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区政协第十一届四次会议第2024082号提案答复的函
丘钰霞、黄仕营委员:
你们好!关于你们提出的《关于促进白云区数字农业发展,加强养殖渔业尾水治理的建议》(第2024082号)提案收悉。根据区政府工作分工,由我局牵头,会同江高镇、人和镇、钟落潭镇、太和镇、石井街、石门街、白云湖街、均禾街、龙归街、市生态环境局白云分局办理。我局与各会办单位高度重视,于6月27日、8月23日与丘钰霞委员电话沟通,了解其核心建议及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关于你们提出的提案,现将办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白云区尾水治理工作情况
目前白云区鱼塘数量为3442个,总面积约2.1万亩,主要分布在江高镇,面积占比超60%,其次在人和镇、钟落潭镇,以上三镇鱼塘面积合计占比约为87%,其余约13%的鱼塘零散分布在太和镇及其他街道。根据2023年上半年渔业统计情况,全区共有400余个生产单位。
白云区一直以来高度重视养殖池塘尾水治理,根据上级工作部署,开展了一系列尾水治理工作。一是按照《广州市池塘养殖水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的通知》工作部署,制定实施《广州市白云区池塘水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于2020年完成全区连片经营50亩以上养殖场共1.5万亩池塘养殖水检测治理任务。二是推进落实《广州市养殖池塘升级改造绿色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有关工作,已制定实施《广州市白云区养殖池塘升级改造绿色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2023年完成市级下达的5000亩养殖池塘水治理任务。三年预计完成池塘升级改造市下达1.87万亩任务。自2018年起,全区开展池塘养殖水治理行动,已累计投入治理经费补助共686万余元。
二、具体问题说明
(一)针对两位委员建议:“以白云区江高镇为示范镇,采用移动式设备进行尾水处理。”
我区始终以发展绿色高效健康水产养殖为核心,鼓励辖内水产企业根据自身条件开发适用于水产养殖尾水治理的新技术、新模式,支持其他应用前沿技术、有效治理尾水的先进养殖模式进入白云发展绿色高效健康水产养殖。结合我区鱼塘养殖现状,因地制宜推广不同的尾水治理模式,参照《广东省水产养殖尾水综合处理技术推荐模式》《广州市水产养殖尾水综合治理技术指导意见》推荐模式,在江高镇、钟落潭镇连片水产养殖池塘推广应用“三池两坝”标准化治理模式,在龙归街道分散、面积较小的水产养殖鱼塘推广应用岸基一体化池塘循环水养殖与尾水处理系统。
委员们提出的移动式尾水处理设备能较好的适应土地资源或水资源受限的养殖环境。据了解,目前委员们提出的移动式设备尾水设施还未在广州辖区内投入生产。下一步,可结合池塘升级改造工作,推动引进该设施,彰显示范效果,逐步将移动式尾水处理设备在白云推广开来。
(二)针对两位委员建议:“设置尾水排放报备制度。尾水排放需经过报备后再进行有序排放,保证排放水量在整个处理期内不超过净化系统处理负荷,确保尾水达标排放。”
我区已建立养殖尾水排放报备制度,并要求镇街与水产养殖企业(户)签订尾水达标排放落实承诺书。养殖企业(户)需提前3-5天向村委会报告养殖尾水排放计划,由村对养殖尾水进行抽检,掌握养殖尾水水质状况,并根据监测结果向养殖企业(户)提出排放建议,做好排放监管。
养殖企业(户)按照承诺,一是对养殖水的化学需氧量(CODMn)、总氮、总磷共三项指标进行治理,治理后循环利用或用于农业灌溉的,保证水质达到《水产养殖尾水排放标准》(DB44/2462-2024)并保证不对外排放;治理后排放到附近河湖的,保证水质达到所在区域相对应的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目标要求,并保证达标排放。二是对水质经检测符合要求无需进行治理的池塘,实施严格管理,保持水质稳定,保证养殖水循环使用或达标排放。三是严禁偷排养殖用水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严禁瞒报养殖水水质异常情况,发现异常情况保证立即报告当地镇(街)农办。四是配合各级政府管理部门做好池塘养殖循环用水的调查监测、验收和监督管理等工作。
(三)针对两位委员建议:“建立尾水达标监控、监管体系。尾水排放期间,需加强对排放尾水的监测与监控,监管部门或委托的第三方机构不定时对排放的尾水进行抽检,确保外排尾水达标。”
我区每年聘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全区登记在册的水产养殖企业(户)进行全覆盖池塘水质检测,依据《渔业水质标准》(GB11607-89)、《水产养殖尾水排放标准》(DB44/2462-2024)等标准,组织检测单位采取养殖水、水源水、底泥、养殖尾水同步进行专项抽样检测。检测结果及时反馈至镇街,对水质检测不合格的养殖企业(户),要求镇街认真查找、分析原因,落实闭环管理措施,督促并指导其加强科学管理,及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减少养殖污染。每轮检测不合格的、漏检的、无法抽样的养殖户,列为下一轮复检对象。对被上级检测单位出具《水产养殖尾水风险告知书》的养殖单位要落实闭环管理,加强监管,指导其做好整改,确保复检达标。
按照《2023年广州市池塘养殖尾水治理情况监测工作方案》有关要求,全区养殖尾水监测共检测样本820多个,超额完成任务。今年上半年,我局组织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江高镇、人和镇、钟落潭镇、太和镇、石井街、石门街、白云湖街、均禾街、龙归街的养殖鱼塘开展水产养殖尾水风险监测工作,采集检测样品总量544份。
(四)针对两位委员建议:“重视净化区域的后期运行维护。”
对照环境保护督察和水污染防治要求,我区持续强化水质监测体系。一是逐一明确鱼塘责任主体,建立责任主体清单并建立一套完整的水质检监测体系,定时安排专职人员巡查鱼塘,重点关注已整治区域。二是持续推进问题水域清理整治,发现一宗、整治一宗,并开展季度联合督查和不定期现场督查。三是落实鱼塘主体责任,狠抓整改闭环,检查督促生产主体限期整改,对于无正当理由拒不整改或未按要求整改的,督导各镇街采取约谈、通报、问责等措施督促整改。四是加强环保教育,通过培训活动提高养殖户的环保意识和参与度,深入了解尾水处理的重要性与相关技术,主动进行尾水处理。2023年,我区共出动1250人次,巡查水产养殖场592个次,督促养殖企业(户)做好尾水处理设施维护,做到尾水循环利用和达标排放。
三、下一步工作
一是继续推进池塘升级改造工作,持续做好池塘尾水监测和监管,推进池塘尾水治理工作。二是结合我区实际继续推广水产生态健康养殖模式和水产绿色养殖技术。三是强化科技支持,以我市众多水产科研机构、高校、技术推广等机构为依托,进一步加强我区水产养殖尾水治理和监管工作。
感谢你们对我区水域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你们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白云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9月30日
(联系人:黄慧娴,联系电话:86377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