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仲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合理调整钟落潭镇茅岗村部分地类性质的建议》(第6625号)收悉,我区高度重视,组织我局和钟落潭镇人民政府进行认真研究办理。与您6月20日进行了电话沟通并于6月25日现场踏勘和座谈。现将有关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广州市白云区农村宅基地审批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实施细则》,村民建房须符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村庄规划。由于大部分村庄规划编制时间集中在2013-2014年,随着城乡发展的推进和村民意愿等内外部因素影响,部分村对村庄发展布局想法发生变化,提出优化村庄规划的需求。鉴此,我局近年稳步指导部分镇街开展村庄规划优化工作,在全市率先探索通过规划调整保障乡村建设项目实施的路径,已为部分村民住宅、村公共服务设施项目提供了规划支撑。
关于茅岗村村庄规划优化问题,我局已组织镇村对照现行村庄规划,结合村庄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配套、乡村产业发展和村民建房等方面的建设需求,摸查并报送村庄规划优化编制的具体思路。收集诉求地块后,我局根据国土空间规划、专项规划管控要求,统筹考虑调整诉求合理性,对诉求地块逐宗进行核查分析形成初步处理意见,并通过专题会议反馈钟落潭镇。下一步,将由钟落潭镇作为组织编制主体,综合前期我局反馈意见委托技术单位编制村庄规划优化方案。我局将主动指导镇村按照村民代表大会表决、规划公示、区政府审批的程序推进规划报审工作。
以上意见可主动公开。
感谢您对我区乡村建设规划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白云区分局
2024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