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4年,广州市白云区财政局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上级关于推进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的部署要求,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现将我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4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3条,指导区直各部门和镇街按要求公开政府预决算和部门预决算信息1063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全年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9件,其中予以公开4件、不予公开内部事务信息1件、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无法提供3件,已按时答复并办结8件,1件结转至2025年1月1日后继续办理。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建立信息公开审核发布机制,对公开内容严格把关,做到“三审三校”,确保信息发布权威、安全、规范。建立健全政务信息监管、落实制度,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具体承办信息公开事项、维护和更新政府信息、编制信息公开指南、年度报告等,确保信息更新及时、发布规范。
(四)平台建设。严格按照政府网站建设指引要求,提升信息公开平台发布功能,规范栏目设置,按时更新政府信息,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
(五)监督保障。严格按照“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原则,执行三级责任人审核制度,进一步防范化解信息公开领域风险。公示单位信访工作机构地址、联系方式,及各类业务咨询电话等,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区财政局认真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取得了一定进展,但在全面推进的同时,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在政策解读方面的工作有待进一步提升的问题。
下一步,将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政策解读工作开展,争取多种形式丰富政策解读,继续做好白云区“阳光财政”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本单位共发出收费通知0件,涉及收费金额0元,实际收取信息处理费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