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1年,江高镇人民政府在市、区两级政务公开部门的指导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推动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促进依法行政。
(一)主动公开情况。
本镇人民政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5条,其中:1.组织机构类信息10条;2.部门文件类信息6条;3.动态类信息59条;4.行政执法类信息83条;5.办事指南类信息19条;6.财政预决算信息2条;7.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1条;8.其他信息5条。通过政府公报发布信息0条,通过政府网站发布信息185条,2021年,通过微博微信发布信息0条。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46次。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情况:举办新闻发布会0次,组织政府网站在线访谈0次,发布政策解读稿0篇,通过微博微信回应事件0次,通过新闻媒体等其他方式回应事件3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镇人民政府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6宗。其中,网上申请1宗,占16.6%;信函申请5宗,占83.3%;当面申请0宗,占0%;传真申请0宗,占0%。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共6宗。其中,属已主动公开范围0宗,占0%;同意公开6宗,占100%;同意部分公开0宗,占0%;不同意公开0宗,占0%;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0宗,占0%;申请信息不存在0宗,占0%;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1宗,占16.6%;其他情形0宗,占0%。
(三)政府信息管理。
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收集、撰写、保存、推送等方面的工作;突出规范重要政务信息公开,加强对群众的呼应,确保按要求及时更新信息,满足社会大众对政务信息的要求。
(四)平台建设情况。
江高镇不断优化政府门户网站,实行政府网站每月检查,落实专人负责,保证栏目更新频率和效率,定期完成上级交办的挂网项目,全方位进行政策的解读与推广,方便百姓“一网通办”网上办。
(五)监督保障情况。
本镇人民政府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评价工作,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处理及应对情况。其中,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案件1宗、行政诉讼案件3宗。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仍然存在不及时现象。有时候督促各科室单位公开相关制定信息不到位,未能及时经常性提醒相关部门要对信息进行公开,针对该问题江高镇自查自纠,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紧紧围绕群众关心关注的事项,及时发布百姓关注、群众应知晓的相关内容,提高群众知情率。
二是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政策学习力度不足问题。表面上还有很多模板没有学透,学深,法律素养还有待提高,针对该问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虚心向区级政务公开部门请教,认真学习相关法律,并由驻镇律师严格把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告知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收取信息处理费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