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3年,江高镇人民政府在市、区两级政务公开部门的指导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推动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促进依法行政。
(一)主动公开情况
本镇人民政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1条,其中:1.组织机构类信息8条,2.部门文件类信息2条,3.工作信息10条,4.行政执法类信息81条,5.通知公告信息8条,6.财政预决算信息2条,7.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1条,8.镇街法治建设报告1条,9.其他信息28条。通过政府公报发布信息0条,通过政府网站发布信息141条,2023年,通过微博微信发布信息0条。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46次。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情况:举办新闻发布会0次,组织政府网站在线访谈0次,发布政策解读稿0篇,通过微博微信回应事件0次,通过新闻媒体等其他方式回应事件0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镇人民政府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3宗。其中,网上申请0宗,占0%;信函申请3宗,占100%;当面申请0宗,占0%;传真申请0宗,占0%。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共4宗。其中,属已主动公开范围0宗,占0%;同意公开1宗,占25%;同意部分公开2宗,占50%;不同意公开0宗,占0%;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1宗,占25%;申请信息不存在0宗,占0%;其他情形0宗,占0%。
(三)政府信息管理
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收集、撰写、保存、推送等方面的工作;突出规范重要政务信息公开,加强对群众的呼应,确保按要求及时更新信息,满足社会大众对政务信息的要求。
(四)平台建设情况
江高镇不断优化政府门户网站,实行政府网站每月检查,落实专人负责,保证栏目更新频率和效率,定期完成上级交办的挂网项目,全方位进行政策的解读与推广,方便百姓“一网通办”网上办。
(五)监督保障情况
本镇人民政府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评价工作,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处理及应对情况。其中,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案件1宗、行政诉讼案件1宗。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依法主动公开意识有待增强。针对该问题,通过培训和宣传,对镇各部门树立信息主动公开的意识,营造推行政务公开的氛围,引导人民群众正确行使民主权利。
二是政务公开工作机制还需改善。针对该问题,准确把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基本原则,深入推进信息公开的制度化、长效化。进一步梳理各部门所掌握的信息板块,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按既定流程高效运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本单位共发出收费通知0件,涉及收费金额0元,实际收取信息处理费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