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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频】《广州市白云区农业农村局实施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政策工作方案(试行)》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1-07-16 来源:区农业农村局 字体大小:

政策解读

  政策原文:广州市白云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广州市白云区农业农村局实施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政策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

  一、编制背景

  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工作部署,深入推进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政策实施机制改革,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政策实施机制改革的通知》(农办牧〔2020〕53号)要求,参照《关于印发〈广东省农业农村厅深入推进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政策实施机制改革工作方案(试行)〉》(粤农农〔2020〕387号)和《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农业农村局深入推进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政策实施机制改革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穗农〔2021〕23号),制定了《广州市白云区农业农村局实施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政策工作方案(试行)》(以下简称《试行方案》)。

  二、目标任务

  通过推进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实施机制,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放开强免疫苗经营,推行强免疫苗流通市场化,支持养殖者自行免疫、第三方服务主体免疫、政府免疫服务等多种形式并举的免疫服务主体多元化,促进免疫责任明晰化;进一步落实养殖者的动物防疫主体责任,坚持“谁生产谁负责,谁受益谁付费”;进一步强化“用方自主采购强免疫苗”+“强免财政直补”的强免财政补助新模式(以下简称“先打后补”),运用信息化手段推行强免补助“自主申报、在线审核、直补到户”,实现化解强免补助政策落实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与风险,巩固提升强免效果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三、实施范围

  《试行方案》从2021年开始在白云区全面推进“先打后补”。

  (一)强免病种包括: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3种。

  (二)适用的养殖场

  1.畜禽规模养殖场,养殖场标准详见《广东省农业农村厅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发放和畜禽养殖备案办法》(粤农农规〔2019〕10号)第十三条(一)。

  2.其他畜禽养殖者也可实施“先打后补”,具体实施要求参照规模养殖场。

  四、申领流程

  白云区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申领全流程包括:

  注册→申请→审核→发放

  申领过程在微信小程序上完成,并提交纸质版材料,具体如下:

  (一)线上申请及提供纸质材料

  畜禽养殖场(以下简称实施单位)在完成畜禽强免工作后,登录“粤畜禽强免直补”小程序进行注册,在线据实填报强免信息,内容包括:疫苗使用量、畜禽饲养量,上传营业执照、负责人身份证明、产地检疫证明、购苗发票(提供的发票金额不少于直补金额)、抗体监测评价报告(实施单位提供)等,并在广州市白云区动物卫生监督所(以下简称区动监所)或广州市白云区畜牧兽医站领取并签订纸质版《申请广东省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财政直补承诺书》完成申报。

  (二)审核

  每年12月中下旬,区动监所对实施单位申报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依据包括:国家兽药产品追溯信息系统数据、强免效果监测评价报告(官方抽查免疫抗体合格率不达标的当年不予补助)、养殖档案和产地检疫凭证等。审核结果将向社会公示至少7个自然日。

  (三)发放

  审核结果公示期满,若无异议区财政部门将按程序审批核发。每年集中发放1次,一般于次年2月份发放。

  五、政策亮点

  为了深入推进白云区的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政策实施机制改革,参照广东省、广州市的政策试行方案,并结合我区实际,《试行方案》对方案细则进行了一些调整,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点:

  一是明确区农业农村局、镇街、村委、第三方服务主体、养殖场的责任范围,进一步强化责任主体意识,为落实国家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和实施“先打后补”政策夯实基础。

  二是政策标准明细化。明确免疫抗体合格率不低于70%;明确种鸽按存栏量规定一年免疫2次,每次0.5ml;将供港生猪的养殖场纳入《试行方案》,允许用海关检疫证明代替动物产地检疫证明作为申报材料。

  三是积极引导区内生物制品经营企业按要求向市农业农村局申请更改生物制品经营许可范围,加快推进国家性强免疫苗的销售渠道,确保“先打后补”政策能够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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