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问答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解读 > 政策解读

【音频】《广州市白云区全面推进农房管控和乡村风貌提升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1-08-13 来源:区农业农村局 字体大小:

政策解读

  政策原文: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白云区全面推进农房管控和乡村风貌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制定背景

  为全面推进农房管控和乡村风貌提升,巩固扩大我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果,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全面推进农房管控和乡村风貌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穗府〔2020〕11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工作目标

  到2021年底前,每个镇各打造不少于10公里的新乡村风貌提升示范带。并在省级新农村连片示范区、“五个美丽”综合示范片区率先打造乡村风貌提升示范区,引领带动全区农房管控乡村风貌提升工作。

  到2022年底前,宅基地“一户多宅”、农村存量违法建设整治成效显著,新建农房管理步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全区省级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示范镇、示范村的存量农房率先基本完成微改造。全区基本完成乡村风貌提升工作,乡村风貌提升整体效果显现。

  到2025年底前,宅基地“一户多宅”、农村违法建设得到有效治理,实现农村宅基地和农房建设管理规范有序、管控有效。全区80%以上存量农房完成微改造,具有岭南特色乡村风貌和新时代白云乡村风貌充分呈现,全区乡村风貌提升取得显著成效。

  三、主要内容

  《工作方案》包括了总体要求、主要任务、保障措施等三部分内容。其中正文主体部分“主要任务”共有2个方面11项任务。

  (一)切实抓好农房管控。一是强化村庄规划。按省市要求加快推进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明确村庄分类布局。因地制宜开展“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优化农村生产、生活和生态用地布局。二是优化农房设计管控。优化农房设计图集,大力宣传推广应用,鼓励以行政村为单元,选用1—3种农房设计样式图集。三是严格落实“一户一宅”等宅基地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法律规定。四是加强农村新建住房全程监管。严格推行村庄规划、申请条件、审批程序、审批结果、投诉举报方式“五公开”制度,严把申请关、建设指标关、技术关、流程关、批后监管关“五个”管理关,全面落实审查到场、批准后丈量放线到场、住宅建成后核查到场的“三到场”要求,规范有效管理村民住房建设。五是分类处置违法建设。加强执法监管,依法组织开展动态巡查,严格落实“四个最严”控违措施,及早发现和处置涉农建房、宅基地使用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对农村各类新增违法建设“零容忍”。六是有效盘活农村土地资源。稳慎推进宅基地制度改革有关工作,研究制定宅基地审批管理政策措施。

  (二)着力提升乡村风貌。一是持续推进“三清三拆三整治”。在巩固“三清三拆三整治”成效的基础上,以常态化村庄清洁行动为抓手,深入开展“三清三拆三整治”查漏补缺,全面清理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排乱倒等突出问题。二是有序推进存量农房微改造和新建农房风貌塑造。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乡村风貌修复提升负面清单(试行)的通知》(粤建村函〔2021〕142号),指导开展乡村风貌修复提升工作。三是丰富提升美丽乡村建设“内涵”。加快实施“美丽家园”行动,以农村厕所革命、生活污水、垃圾治理、乡村风貌提升为重点,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四是沿线连片提升村容村貌。优先在农村“四沿”地区等开展农房清理整治和外立面整饰。五是以点带面示范引领促风貌提升。充分利用山水林田湖、河流水道点串联,结合“四好农村路”、村道硬化,绿道碧道建设等工程,2021年底前,在省级新农村连片示范区、“五个美丽”综合示范片区率先打造一批风貌突出的各类样板示范村庄,辐射带动周边和沿线村庄,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引领带动全区乡村风貌提升,打造具有白云地域特色的乡村风貌品牌。

相关信息

浏览次数:-
分享
扫码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