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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频】《广州市白云区气象灾害应急预案(2021年修订版)》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01-24 来源:区气象局 字体大小:

政策解读

  政策原文: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云区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广州市白云区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自2019年修订实施以来,提高了白云区气象灾害防御的能力,有效地降低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但在实施过程中也面临着新问题,需对《预案》进行修订,现将《预案》修订解读如下:

  一、修订目的

  为加强白云区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等工作,健全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机制,全面提高应对气象灾害的综合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或者避免由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为建设平安白云提供有力保障。

  二、修订背景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综合防灾减灾救灾“两个坚持、三个转变”指导思想和对气象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的举措。白云区气象灾害多发频发,重 新修订《预案》,对进一步强化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信息发布,建立健全气象灾害会商研判、联动联防和应急响应机制,最大限度地减轻或避免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切实发挥气象灾害防御第一道防线作用,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落实应急预案修订年限规定的举措按照省政府印发《广东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粤府办〔2008〕36号),规定应急预案原则上每三年至少修订一次。原《预案》经第一次修订后于2019年1月16日由白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实施已满三年。

  (三)适应机构改革,落实新出台气象灾害防御等相关法规规章条例的举措由于机构改革部门职能调整,原《预案》有关成员单位的职能也发生了变化;同时,2019年以来省、市、区政府先后印发了多个文件完善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因此,亟需修订《预案》,与改革后的机构职能和新出台法规规章条例相适应。

  三、主要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森林防火条例》《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广东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广东省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规定》《广东省突发事件现场指挥官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广东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广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广州市气象灾害防御规定》《广州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广州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规定》《广州市应急抢险救灾工程管理办法》《广州市白云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广州市白云区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结合白云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四、主要内容

  全文分为12个部分:总则、组织体系、应急准备、气象灾害特点及风险评估、监测预警、应急响应、应急处置、后期处置、保障措施、监督管理、附则、附录。

  (一)总则。包括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等内容。明确了《预案》适用于发生在白云区行政区域的气象灾害防御和应急处置,其中台风、暴雨、干旱、道路结冰等气象灾害的防御和应急处置适用于《广州市白云区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有关规定。

  (二)组织体系。明确白云区气象灾害应急指挥体系架构,包括区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指挥部办公室、专家组、指挥部成员单位、各镇街、应急责任人等,强化部门协同和属地管理责任。

  (三)应急准备。包括开展气象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气象灾害风险隐患整治、制订防御气象灾害的具体措施等工作要求。

  (四)气象灾害特点及风险评估对影响白云区的台风、暴雨、寒冷、干旱、高温、大雾、灰霾、雷雨大风、道路结冰等9种气象灾害事件进行特点介绍和风险评估,并构建相应的常见应急情景。

  (五)监测预警。包括监测预报,预警信息制作、发布,预警行动,预警解除等制度和规定。

  (六)应急响应包括信息报告,三个级别的响应启动,分灾种响应,应急联动,应急响应降级和终止等内容。

  (七)应急处置包括三个级别应急响应的指挥和协调,现场处置,社会动员等内容。

  (八)后期处置包括制定规划,调查评估,灾情调查,征用补偿,灾害保险,信息发布等内容。

  (保障措施对资金、物资、通信、庇护场所、技术等方面的保障进行规定。

  ()监督管理。包括科普宣传、预案演练、责任与奖惩等内容。

  (十)附则。包括名词术语解释,对《预案》组织制定、管理和负责解释的部门及实施日期进行规定。

  (十)附包括高温、寒冷、大雾和灰霾等气象灾害的应急响应级别表和分级应急响应措施表。

  五、修订内容

  (一)调整体例结构。

  1.将组织体系章节调整至第二章,增加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职责和应急责任人两节内容,气象灾害特点及风险评估章节调整至第四章。

  2.增加两个章节,由原《预案》的十章增加到十二章。一是增加第三章应急准备章节。由气象灾害风险隐患排查、隐患整治和制订防御气象灾害的具体措施三节构成,规定通过多部门的气象灾害风险管控和隐患整治,制定防御措施,做好提前防御气象灾害的准备工作。二是增加第十章监督管理章节。将原《预案》第八章中的科普宣传、演练和第九章中的责任与奖惩共三节归入整合成现《预案》第十章监督管理章节。

  3.将原《预案》第四章监测预警第一节预警级别删除,将相关内容整合到现《预案》第六章第二节响应启动第二点响应级别的内容中。预警级别容易与预警信号混淆,引起混乱,故此将预警级别删除,整合到应急响应级别内容中。

  (二)细化完善各成员单位的责任。

  1.根据政府机构改革,更新部分成员单位名称。例如区住房和建设局更改为区住房建设和交通局、区国土规划局更改为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区环保局更改为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农林局更改为区农业农村局、区卫计局更改为区卫生健康局、区城市管理局更改为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根据政府机构改革,调整、增加部分成员单位,指挥部成员单位由23个调整为25个。一是区应急办与区安全生产监管局合并成为区应急管理局,原区应急办与区安全生产监管局的职责合并。二是增加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融媒体中心共3个成员单位。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承接区科工商信局的原部分职责,区市场监管局承接区发改局的原部分职责,区融媒体中心的加入有利于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更快更广更好地传播。

  ()优化应急响应级别

  通过对2019年以来气象预警信号发布情况和应急响应启动情况进行了统计分析,结合不同气象灾害影响范围和危险性,对高温、寒冷、大雾和灰霾灾害的应急响应级别进行了调整。高温、寒冷、大雾和灰霾灾害由原来Ⅰ级、Ⅱ级、Ⅲ级和IV级应急响应4个级别调整为Ⅰ级、Ⅱ级和Ⅲ级应急响应3个级别,对应急响应级别的启动标准进行修订,并对第十二章附录中气象灾害分级响应措施进行相应修改。另外对雷雨大风、冰雹等强对流天气不设置分级应急响应进行说明。

  (调整指挥部部分气象灾害应急响应职能

  广州市白云区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和广州市白云区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在应对台风、暴雨、干旱和道路结冰等灾害的防御和应急处置工作中存在职能交叉重合,同时启动应急响应时容易引起混乱,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统一规范省自然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和启动(或结束)应急响应工作的通知》的工作要求,明确在应对台风、暴雨、干旱和道路结冰灾害时,广州市白云区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配合广州市白云区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的指挥工作,各单位根据《广州市白云区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响应工作,共同做好防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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