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原文: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市白云区疫苗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一、制定背景
疫苗安全是各级政府和药品监管部门面临的严峻问题,受到广泛关注。近年来,我国疫苗安全事件频发,教训深刻,疫苗安全监管面临重大挑战。吉林长春长生疫苗案件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确保疫苗安全是各级党委和政府义不容辞之责,要始终把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完善我国疫苗管理体制,坚决守住安全底线,全力保障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安全稳定大局”。民生无小事,事关宗旨意识,事关人心向背。我们要把思想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上来,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抓好疫苗安全监管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于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疫苗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对疫苗安全事件分级、处置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预防预警机制、处置程序、应急保障措施等作出规定。
二、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市场监管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2017 版)》《关于改革和完善疫苗管理体制的意见》《国家药监局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疫苗安全事件应急预案(试行)》《全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方案》《广东省疫苗安全事件应急预案(试行)》《广州市疫苗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广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广州市白云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试行)》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三、制定目标
为建立健全我区疫苗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有效预防、积极应对疫苗安全事件,高效组织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降低疫苗安全事件危害,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
四、主要内容
主要内容由总则、组织体系、监测、预警、报告和评估、分级响应、后期处置、保障措施和预案实施等七个部分构成。
(一)总则。包括编制预案的目的、依据,适用范围、分级标准和处置原则。明确了疫苗安全事件应对工作原则,即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预防为主、快速反应、协同应对、依法规范、科学处置。
(二)组织体系。包括应急指挥部、现场指挥机构(工作组)职责和组成,明确了成员单位职责划分及镇街工作领导小组及其职责。
(三)监测、预警、报告和评估。明确了疫苗安全事件监测和事件预警工作中的基本要求,报告的程序、内容、方式和时限要求,疫苗安全事件评估的主体和内容。
(四)分级响应。明确了应急响应(包括Ⅰ级、Ⅱ级、Ⅲ级、Ⅳ级)的程序、响应结束及信息发布的条件。
(五)后期处置。包括了疫苗安全事件发生后的评估、工作总结和善后处理工作。
(六)保障措施。对信息保障、人员及技术保障、物资和经费保障、培训宣传等内容进行规定。
(七)预案实施。预案起草、批准实施、负责解释的部门及实施日期进行规定。
五、征求意见情况
2021年3月启动《预案》起草工作,经深入学习《疫苗管理法》,对其具体条款进行了认真学习和讨论。同时,学习《广东省疫苗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广州市疫苗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等相关文件,进一步明确了编制预案的思路,确定了大致方案、进度和措施。《预案》先后2次征求了全区15个相关部门意见,共收集意见10条,全部采纳6条、部分采纳2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