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原文: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市白云区突发水污染事故处置应急预案的通知
一、修订背景
为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建立健全白云区突发水环境事故处置机制,提高应对突发水污染事故的能力,防范和减少突发水污染事故及其造成的危害,切实保障水环境安全、保护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环境安全和社会秩序,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3〕10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国办函〔2014〕119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粤府函〔2022〕54号)、《广州市生态环境局 广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联合印发广州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穗环〔2019〕132号)、《广州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市突发水污染事故处置应急预案的通知》(穗环〔2018〕214号)、《广州市白云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市白云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穗云环〔2020〕9号)等法律法规及文件,结合白云区实际,编制本预案。
三、主要原则
本预案确定了我区突发水污染事故处置应急工作的原则:一是以人为本,减轻危害;二是强化管理,统一领导;三是快速反应,科学应对;四是部门联动,社会参与。
四、主要内容
全文分为9个章节:总则、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监控与预警、应急响应、后期处置、应急保障、监督管理、附则和附件。
(一)总则。包括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和事件等级等内容。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确定组织体系,明确区应急指挥部、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成员单位和各工作组职责。
(三)监控与预警。包括信息采集、预警及发布工作等内容。
(四)应急响应。包括响应级别、指挥与协调、应急处置、社会动员、信息报告、信息发布和应急终止等内容。
(五)后期处置。包括善后处理和调查评估等内容。
(六)应急保障。包括资金、物资、通信、队伍、交通运输、医疗和保险等保障内容。
(七)监督管理。包括预案演练、宣传培训和责任与奖惩等内容。
(八)附则。包括相关的专业术语解析、数量表述等内容。
(九)附件。包括事故应急处置流程图、应急监测方案、事故信息通报格式文本、可能的水环境风险物质应急处置技术和方法清单、水污染事故情景应急处置卡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