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概述
一、主要依据
二、责任主体、公开时限、方式和监督渠道
第二部分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第一部分 概述
一、主要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三)《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市白云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
(四)《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市白云区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七)《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八)《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
(九)《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十)《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十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十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
(十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十四)《环境行政处罚办法》
(十五)《广东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
(十六)《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信用中国”网站和地方信用门户网站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
二、责任主体、公开时限、方式和监督渠道
(一)责任主体: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白云分局。
(二)公开时限: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公开方式:1.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2.区政府门户网站专栏;3.广州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网上公示公告系统;4.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5.“信用广州”;6.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7.中国政府采购网广东分网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四)监督渠道:电话监督(020-86179582)。
第二部分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