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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8-11-28 来源:区审计局 字体大小:

根据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区审计局对2017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聚焦政策措施落实,聚焦重点工作推进,聚焦资金绩效提升,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  

审计结果表明,2017年全区围绕环境要改善、产业要升级中心任务,落实1358发展思路,区经济发展稳中向好,发展质量不断提高,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良好,财政收支管理总体规范。  

——财政收入稳步增长。2017年我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预算的100.9%按可比口径增长9.3%。涵养税源企业,服务实体经济降本增效,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吸引大批优质企业注册落户,为税收高质量增长奠定坚实基础。  

——民生保障持续加强。2017年,全区教育领域支出306,811万元,医疗领域支出140,714万元,同比分别增长15.5%68%占民生事业支出的32.61%,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一步加强。10件民生实事全部办结。  

——财政管理改革不断深化。继续推进镇(街)财政体制改革,对镇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增强了财政收支透明度;规范区对镇(街)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的分配和使用,激发镇(街)经济发展活力。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新成立4家国有企业;完善国资监管制度,开展物业租赁摸查整改,推动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一)区级财政管理及决算草案审计。  

根据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拓展的要求,对区财政局组织执行2017年度区级财政预算和决算草案情况进行审计,并延伸抽查了16个项目和3个部门。区财政局提供的预算资料显示,2017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可动用财力1,586,105万元,支出总量1,372,462万元,结转结余213,643万元;区级政府性基金收入483,350万元,支出319,040万元,结转结余164,310万元;区级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13,398万元,支出11,344万元,结转结余2,054万元;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134万元,已全部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 预算编制细化、完整。2017年初区财政局代编公共财政预算和基金预算部分未细化落实到具体项目和单位,用款单位支出资金仍需先报区政府审批;18个街道2016年末部分基本户结余未编入2017年预算。  

2. 预算安排与存量资金盘活统筹衔接不够。部分项目推进缓慢、资金支付率低,2017年支出执行率低于50%的项目共2,627个;结余资金未收回统筹;结余结转资金挂往来未清理盘活,涉及4个街道;对累计结转规模较大的项目仍继续安排预算。  

3. 财政资金管理存在薄弱环节。2017年区财政违规将财政资金拨到22个镇(街)基本户,其中镇(街)环境提升项目经费未及时形成支出,造成资金沉淀;全区92个单位将车辆运行费预算未用完资金划入公务汽车加油卡账户造成资金沉淀;2个街道违规使用财政资金办理银行定期存款业务往来款项长期挂账;预算绩效管理不到位,2017年区财政局没有制定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方案,尚未建立起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机制。  

4.项目资金使用和管理不到位。12个单位的10个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或上级要求;合同管理不规范,部分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个别项目违规签定合同,少数单位未对合同履行情况实施有效监控;项目管理制度未落实,部分项目存在施工设计内容与批复文件的资金使用内容不符、相关批复资料缺失、项目资金未单独核算及核算不完整等问题。  

5. 个别部门账面数据与决算数据不一致20171个单位1专项资金收入指标未记账,但在年终决算报表中反映了该项收入。  

6. 部门决算报表存在错报、重报和漏报。2个单位填报的部门决算年初预算数与年初预算批复数不符; 4个单位错报、漏报财政代管户资金; 4个单位错报、漏报政府采购情况表。  

审计指出问题后,有关部门正在整改。  

(二)镇(街)财政审计。  

我区组织对10个镇(街)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各镇(街)财政收支活动基本能遵守有关财经法规,均已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 非税收入不真实。3个镇(街)于2015年至2017年期间,通过使用财政专项资金或由下属企业提供资金,以非税收入名义上缴区财政,虚增非税收入。  

2. 资金上缴不及时。2个镇(街)截至2017年底收取的垃圾处理费、卫生费等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  

3. 政府采购执行不严格。1个街道饭堂未进行政府采购;1个街道2条道路环卫服务承包项目,与承包商每2月签订一次服务合同,涉嫌拆分项目规避政府采购;1个街道市政管理所为居委会制作垃圾分类收集屋和宣传画,未按规定实行政府采购。  

4.资金支出不合理、不规范。1个街道超标准向环卫保洁企业返还劳务费; 2个街道超标准、超预算列支培训费用;1个街道在没有发票或接待公函、接待清单的情况下,报销汽油费、列支公务接待费及会议费等; 5个镇(街)垃圾清运、除四害等12项资金支付依据不足; 3个单位违反现金管理规定大额使用现金结算支出。  

5. 未按规定取得支出合法票据。1个街道在未取得合法票据的情况下支出征地拆迁补偿款。  

6. 物业出租租期过长、价格偏低。1个街道2处物业出租未依法公开招标,且租期20年,超过行政事业单位最高租期5年的规定;1处物业出租租金低于市场价格。  

7. 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程序不规范。1个街道2项已完工建设项目未按规定进行财政结算评审; 2个街道24项已完工小额工程项目未按规定进行结算评审备案; 3个镇(街)3项工程项目未按规定选择施工单位;1个街道4项建设工程项目未按规定与施工方签订合同; 5个镇(街)8项已完工服务项目未按规定办理验收手续。  

8. 个别街道对下拨的专项资金监管不到位。1村未按街道确认的安全隐患整治方案对专项资金进行分类核算。  

审计指出问题后,有关部门正在整改。  

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组织对国家和省、市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工作,重点关注大气污染防治、创新驱动发展、建设干净整洁城市环境工作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各有关单位能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主动推进环境改善、产业升级和民生保障事业,取得了较好成效。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大气污染防治政策落实不到位。  

区环保局2017年度以水环境治理为工作重心,对大气污染防治重视不够。在市下拨专项奖励资金及相关奖励政策的情况下未以此为契机推动企业加大对废气治理设施的投入。20162017年收到广州市下拨的中央财政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未形成支出,导致2016部分资金指标被收回,我区的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和PM10(可吸入颗粒物)两项指标未完成环境保护目标任务。  

(二)科技创新补助项目监管存在漏洞。  

区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审核流程及内部控制存在漏洞,部分企业的申报资料存在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可持续经营能力有重大不确定性、企业经营异常等明显缺陷。企业造假违法成本低而受益大,也加大了申报过程中行政监管的难度。区科工商信局未能对上述情形采取针对性措施做到实质性审核,未能及时发现存在问题,致使问题企业得以被审核通过。  

(三)重复规划导致项目推进缓慢。  

区城改办组织实施的均禾街平和大押及周边微更新项目,因改造范围及功能定位发生多次调整,导致项目推进较为缓慢。截至2017年底资金执行率仅为2%  

(四)环境卫生治理不到位。  

河涌河面保洁不到位,6个镇(街)的8处河涌水面存在漂浮垃圾垃圾堆积未及时清运,涉及7个街道的垃圾堆放点及道路街巷、河涌堤岸、闲置空地等36处,市容环境脏乱现象仍然存在。  

审计指出问题后,有关部门正在整改。  

三、扶贫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审计情况  

对我区20142016年对口帮扶清远英德市和佛冈县、201611月至20179月精准扶贫英德市35个贫困村的两项资金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我区对口帮扶和精准扶贫工作对当地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开展民生保障事业、推动产业发展等取得一定成效。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政策落实不精准。精准扶贫建档立卡对象中有16户不符合贫困户标准多发、少发、漏发及给非在校生发助学补助,涉及13人;助学补助人员档案资料更新不及时发放生产物资未达到预期效益,向个别村社发放的600只鸡苗因管理不善致使约500只死亡。  

(二)项目管理不规范。2个项目投资控制不严;3个项目5个事项未依法执行公开招标和政府采购;3个村的光伏扶贫发电项目被转包,部分精准工程项目邀请招标程序、验收及交付程序不规范;15个项目未严格执行投资控制和财政评审程序,缺少工程概算控制总投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预算结算评审报告等;29个项目未严格执行基建程序,未依法取得用地批准书或土地使用证、施工许可证等2个项目推进缓慢,个别项目施工进度滞后近2年;2个项目未经竣工验收即交付投入使用。  

(三)资金监管不到位。精准扶贫资金使用率较低,截至审计时,总体资金使用率为36%,部分贫困村资金使用率不足10%对口帮资金未按规定使用;使用扶贫工作经费个别公务接待缺接待公函、接待日期与报销发票日期不一致等当地市(区)、镇财政部门财务管理不规范,部分镇村扶贫专户未实行专账管理;会计科目核算不准确,未进行投资核算。  

审计指出问题后,各镇(街)及各帮扶工作队按照审计要求开展整改。截至目前,各有关单位(含清远市有关单位)已采取措施退回原渠道资金重新调整资金使用项目整改落实帮扶对象,并采取相关措施加强工程建设管理、规范专项资金使用等工作。  

四、企业审计情况  

某公司2016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延伸审计了其下属全资或控股(参股)企业。审计结果表明,公司已建立基本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转移公司收入,私设小金库公司2014年至2015期间,部分自有物业应收租金无偿转由下属企业收取,并在该下属企业报销业务接待费及其他费用,部分报销事项无合法原始票据。  

(二)无依据核销公司资产。公司2013年至2015年期间,未经批准将收取的部分下属公司收入用于冲销应收其他企业历史挂账款。  

(三)人为调节利润。20152016年期间,公司无依据预提管理费用,无依据摊销长期待摊费用,且相关会计政策执行前后不一致,人为调节报表利润。  

(四)违规设置账外账,逃避税收监管。公司下属两家企业设置内、外会计账册核算,对外帐套不能完整反映公司全部经营业务,未足额申报缴税。  

(五)违规公款私存。公司下属4家企业以员工个人名义开设多个银行账户,用于存取企业公款,账户纳入企业内账核算。  

审计指出问题后,公司采取措施开展整改工作。对相关企业内外账进行了整改合并,全面取缔了账外账;注销了存取公款的个人账户,将相关资金转入法定账户;对财务制度进行修正完善,明确了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资产认定及核销流程、费用摊销办法等。聘请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对下属企业开展全面审计。  

综上所述,对本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具体审计情况,区审计局已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审计报告。去年以来,区审计局共审计一级预算单位14个,延伸审计单位64个,审计各类专项资金12,781万元。审计查出违规资金15,138万元,管理不规范资金63,052.24万元;审计移送违纪违规问题线索4项,提出审计建议20条。  

五、审计整改情况  

针对上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各有关单位采纳审计意见和建议,及时采取措施落实审计整改工作。区政府于2017年末向区人大报告了整改情况。我区多措并举推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建立清单+回访的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管理模式,集中组织开展审计问题整改专项督查,核实整改情况,对问题台账进行对账销号。    

(一)区委区政府制定出台审计整改工作意见。全面落实审计整改工作责任,形成主体首责、政府督查、人大监督、审计结果公告的审计整改工作机制,推动审计整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区政府多次召开常务会议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落实审计整改,区审计局加强督促检查。强化审计成果及审计整改结果运用,推动审计成果及审计整改结果纳入对被审计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巡察等重要内容。  

(二)组织开展全区审计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2018年初,区政府、区纪委监委联合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制定工作方案及问题清单(125项共性、普遍性问题)。全区各单位对照审计发现问题清单开展为期半年自查自纠整改工作。多数单位聘请社会中介机构开展内部审计、清产核资等工作,积极查找、堵塞漏洞。区审计局20单位自查自纠整改情况进行了查。各单位结合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制定或修订制度规定128项。较好地建立起规范管理长效机制。  

(三)聚焦省委巡视反馈意见,进一步加大审计整改督促力度。针对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指出的推动审计整改和结果运用不到位、部分单位长期存在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认真落实区委制定的整改工作方案部署要求,制定专项审计整改督查方案,抓好巡视整改,着力推动审计结果运用。积极配合上级审计机关做好对我区各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针对突出问题,区纪委监委与区政府办、区审计局联合开展督查督办工作,形成监督合力,推动有关单位落实整改。全区各单位积极采取措施开展审计查出问题整改。  

六、审计建议  

(一)深化财政管理制度改革。全面做好机构改革涉及部门正常运转和履职需要的经费保障,切实保障好机构改革。在镇(街)事权、财权逐步下放的体制调整环境下,落实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加强预算执行分析和考核,确保镇(街)财政运行秩序稳定规范。加强镇(街)属集体企业管理改革,加快推进镇(街)与下属企业“脱钩”工作。  

(二)加大财政管理监督力度。财政部门要加强对预算单位特别是镇的管理监督,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虚列支出套取资金、公有物业出租及工程建设等方面严重违规违纪问题,确保资金安全。各预算单位要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涵盖下属单位及所属村居,查找管理薄弱环节,规范流程、控制标准,合法合规使用财政资金。有条件的单位逐步建立健全内部审计机构,充分发挥内部审计预防保护、服务促进的作用。  

(三)提高财政资金支出绩效。年度预算安排充分考虑政策变化、结余结转以及与项目实际进度有效衔接,制定统一规范的预算支出审核标准;强化预算的刚性约束,减少预算调整,提高预算的年初到位率和执行率;强化财政支出全程管控,建立资金拨付与项目进度匹配机制,加快推进项目实施;健全全过程财政预算绩效评价机制,将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加强财政存量资金盘活力度,严格财政专户管理,收回长期沉淀资金,统筹用于需要支持的领域,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解读2017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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