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29日在广州市白云区
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二次会议上
广州市白云区审计局局长 周友来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政府委托,我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19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
根据区委、区政府的部署和上级审计机关的工作安排,区审计局依法审计了2019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表明,2019年全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推动高质量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认真执行了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有关决议,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良好,全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较好完成。
——经济运行稳中有进。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可比增长11.1%,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8.11亿元,债务风险可控。认真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提振实体经济发展,全年兑现我区“六大”惠企政策奖励2.6亿元。
——民生保障扎实有力。全年用于民生和各项公共事业支出154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4.7%。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卫生健康、城乡社区、公共安全等方面均超预算完成支出。
——财政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加大资金统筹力度,合计统筹项目结余资金、连续结转两年以上的资金以及项目无法实施的资金28.4亿元安排用于民生政策性支出及其他急需开展的项目。财政部门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的支出督导,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防范财政运行风险。
一、区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对区财政局组织执行2019年度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情况进行审计。区财政局提供的资料显示,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2,093,079万元,支出总计2,071,123万元,结转结余21,956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1,242,288万元,支出总计1,163,638万元(其中679,303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结转结余78,65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总计15,684万元,支出总计 13,252万元,结转结余2,432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 56,410万元,支出总计56,410万元(其中39,410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结果表明,区财政局组织实施的2019年度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基本符合财经法规的规定,区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财政收支管理能力进一步增强。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及执行不完善。一是预算编制不够精准,部分项目调整幅度过大或连续调整。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支出项目2019年两次预算调整,105个项目调整金额超过100万元,其中54个是新增项目,49个项目调整幅度大于100%。1个专项资金指标连续两年被调减,调减占比分别为19.67%、17.54%。14个项目连续两年以上安排预算支出,但每年支出率均低于50%。二是代编预算规模增大,未做到严控。2019年初代编规模同比增长134.30%。三是预备费管理不规范。未按规定比例设置预备费,少设置6,874万元;未按规定用途动用预备费1,438.03万元。
(二)绩效运行跟踪管理不到位。一是1个单位专项预算项目1,139项,其中1,067项未按规定编制绩效目标,占比93.68%;1个项目两次调整预算,均未同步设立与调增金额执行内容相符的可量化指标和效益指标。二是1个单位3个单项金额500万元以上的财政支出项目,未按规定报送项目绩效运行监控信息。三是1个单位3个项目编制的绩效目标设置不细化,实际执行情况与预期目标相差较大。四是2个单位5个项目推进缓慢,未实现预期绩效。
(三)财政直接支付制度执行不严格。1个单位2019年1项专项经费2.18亿元采用授权支付方式,未按规定办理财政直接支付。
(四)暂付款未能按计划消化。区本级2019年期末财政暂付款挂账余额比2018年期末余额减少103万元,未实现减少5,539万元的最低目标。
二、镇(街)财政管理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运用大数据审计技术方法,对全区72个一级预算部门和镇政府2019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实现了全区一级预算单位的横向到边审计全覆盖。同时,对4个单位的财政收支或决算情况单独进行了审计。结果表明,各单位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主要经济活动基本能够遵守有关财经法规。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1个单位1个项目虚大预算执行金额37万元。二是1个单位预算管理程序执行不严格,2018年未报同级人大审议三次预算调整共计989.75万元,年末未经审批收回42项预算指标共计4,856.76万元。三是1个单位超范围使用预备费188.71万元。四是资金执行率低,2个单位5个上级转移支付项目资金执行率未达标,1个单位76个区资金项目支付率不足50%,1个单位1个项目2019年预算结余69.45万元未能支出。
(二)决算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1个单位会计核算不规范,导致年度决算报表与会计报表不一致。二是1个单位决算报表比实际支出数少列培训费25.09万元。
(三)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1个单位违规向基本户拨付专项资金1,599.67万元。二是3个单位未及时上缴非税收入944.67万元。三是1个单位提取大额现金没有审批累计740.87万元。四是1个单位专项经费未专款专用共计47.78万元。五是2个单位未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违规使用现金支付多项费用共14.54万元;1个单位车队公务车费用支出未实行一车一卡。
(四)招投标和政府采购方面存在的问题。问题主要发生于2个单位的部分下属单位:一是未按规定实行政府采购或公开招标共计3,227.39万元。二是违规拆分合同规避政府采购共计51.48万元。三是6份政府采购合同的补充协议金额超出规定比例,涉及的违规增加服务金额共计52.42万元。
(五)工程建设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1个单位1个项目工程量清单编制不规范,增加预算16.93万元;1个单位1个项目虚大工程量,多计工程款31.03万元。二是2个单位共20个项目未及时办理结算,1个单位1个项目未及时办理决算。三是1个单位3个道路工程竣工一年内发生路面破损,影响预期效益。
(六)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一是1个单位及下属单位培训费、会议费56.38万元支出手续不齐全,1个单位17.52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无公函或接待清单。二是1个单位3处共计680平方米房屋建筑物未入账,1个单位10.32万元资产未办理验收入库手续。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审计情况
(一)“重点村”综合整治工作审计情况。
结果表明,各有关单位按照区委、区政府的部署和“重点村”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工作会议要求,全面实施生态环境、产业业态、基层治理、社会治安、基层党建五大提升工程,四个重点村综合整治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绩。1个村被认定为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整治工作得到“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央第九巡回督导组充分肯定。重点村项目组织实施过程基本规范,专项资金使用基本合规。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 推动发展工作进度迟缓。一是3个村均未能按规定时间节点完成基础数据调查、改造方案编制、控规调整等任务,影响旧村改造工作整体推进。二是1个村垃圾压缩站建设未完工,1个村出租屋安全隐患监管服务平台和路灯维修服务等民生实事未按时完成。三是2个村各有两个地块由于受收储方案未出台、意向企业未进驻等因素影响,未完成产业规划和招商引资任务。
2. 城市更新重点工作未达目标。一是1个单位未完成拆除重点村违建任务,与全年目标相差22.26万平方米;1个单位未完成拆除785宗重点村违建任务和25.28万平方米指定区域历史建筑任务。二是1个单位对偷倒建筑废弃物管控不严。
3. 服务和建设项目管理不规范。一是1项253.8万元服务项目采购程序倒置,公开招标及签订合同之前已实施完成。二是1项服务协议中853.49万元的事项由于情况变更无需履行,但未及时签订变更协议,存在村集体利益损失的风险;1个项目未根据现场变更内容签订补充协议,导致无法根据合同内容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准确的评估。三是1个建设项目概算高套定额2.61万元。四是1个项目更换监理单位程序不完善,涉及监理费用11.55万元。
4.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存在漏洞。一是1个村的5个经济合作社“三资”平台2019年租金收入数据合计比账面少1,449.32万元,部分农村集体收支活动未纳入“三资”平台监管。二是合同清理整改工作的落实和管理不到位。3个村对主管部门组织的合同清理工作所发现问题未及时整改,涉及合同103份;1个单位未如实上报重点村欠收合同金额,主管单位审核不到位,上报数据与实际回收金额相差1,073.32万元。三是1个单位1份首年承包底价221.56万元的合同在镇“三资”中心交易,未执行交易分级标准到区交易中心交易。
5. 资金监管不到位。一是2个单位未按实际需求进度将共计2,626.82万元专项资金下拨村社账户,造成2019年末在村社沉淀1,142.43万元。二是2个单位共计178.56万元“重点村”专项资金未专款专用。三是1个村征地补偿资金未开设专户进行管理。
(二)白云区促进民办教育专题审计情况。
结果表明,我区积极促进民办教育机构发展,出台了相关制度规定,加大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扶持,采取相应措施有效减轻民办教育机构的负担,引导民办幼儿园向社会提供普惠性服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 学前教育专项资金预算执行缓慢。2019年7月收到的专项资金76.19万元,至2020年5月仍未使用。
2. 对部分财政资金使用监管不到位。一是1所民办幼儿园违规大额使用现金支出共计79.04万元,并有76.98万元报销凭证未取得合法票据。二是2所民办幼儿园共计77.46万元的工程项目未组织结算审查。
四、重点民生项目和资金审计情况
(一)重点产业园区地块征收补偿工作审计情况。
结果表明,各单位能够积极开展征拆工作,该项目征收补偿工作基本规范,资金使用基本合规。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 征收补偿规定执行不到位。一是违规对涉及非法占用土地违法案件中的5个征拆地块上的建(构)筑物支付补偿款。二是多计算补偿非住宅房屋面积9,605.9平方米、金额约3,005.72万元。
2. 征拆补偿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一是26份征收补偿协议超出协议约定期限支付补偿款。二是2个经济联社、7个经济社的征拆项目资金未设立专户管理。
(二)重点道路工程项目审计情况。
结果表明,该项目建设基本实现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目标,建设过程基本遵守了有关工程建设程序。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工程质量管理方面。一是部分人行道工程不符合施工图要求。二是部分钢筋质量信息缺失,不利于质量追溯。三是监理单位未经委托人审批,撤换合同约定的监理人员6名。
2.成本和工程造价控制方面。一是招标控制价错套定额6项,多计招标控制价667.93万元。二是多计工程款1,002.60万元。
3.工程资金管理方面。一是预付款计算不准确,多计预付款401万元。二是建设单位对申报的清单工程量审核不严,导致超合同工程量申报557.57万元。
4.工程建设和招投标管理方面。一是树木迁移管理不到位,未按合同约定回迁,存在资产损失风险。二是喷淋设计未及时完善,造成投资浪费36.99万元。三是部分变更未按合同约定签订补充协议。四是招标文件中施工合同条款设定不合规,采用无限风险发包模式,未明确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及范围。
(三)公立医院财务收支审计情况。
结果表明,接受审计的1家区属公立医院2018年至2019年上半年的财务收支工作基本符合有关财经法规的规定。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运营状况不佳。主要原因在于虽收入增长较快,但未有效控制成本。一是人员经费增长占比较高、增速较快。二是经营成本控制不到位。三是380.12万元设备租赁及物业出租事项未公开招标招租。四是绩效工资分配方案未执行规定程序,违规多发放绩效工资28万元。
2.偿债能力不强。长期偿债能力方面,剔除新院迁建资产后的资产负债率139.95%;短期偿债能力方面,流动比率仅48.23%。
3.内部控制不严。一是2018、2019年度预算未经院务会审议通过及主管部门审批。二是提前与尚未取得资质的公司签订设备租赁合同,该公司于3个月后才具备资质。三是经济合同管理不规范,8份金额共计1,490.80万元的合同无院长或授权领导签名。四是临床开展新业务所需药品未执行引进程序。
4.财务核算不规范。一是未按规定确认当期费用313.30万元。二是应付账款1,854.60万元未进行明细核算。三是6家供应商对应的应付票据明细账与辅助账总额相等、明细不符。四是52.56万元采购费用的发票真实性未经核实。五是129.40万元账实不符。六是医院现金收费经收费员个人账户转入医院账户,2019年6月末13.87万元未在当月及时转入医院账户。七是与银行的未达账项10.33万元长期未作处理。
五、审计建议
近年来审计发现问题的严重程度逐渐降低,但是仍有一些管理不规范、不到位的问题反复发生。反映出有关单位精细化管理意识不强,对宝贵的财政资金不珍惜、不重视,内部控制管理和相关制度还不健全。为此建议:
(一)强化财政预算编制精准性,提高预算管理水平。一是财政部门应加强预算管理,预算编制坚持量入为出、精算平衡。财政收入目标充分考虑白云区经济发展水平,财政支出与我区实际财力状况相匹配,提高财政支出的政策性、公共性、普惠性。二是各单位预算编制工作应充分结合工作目标和实际,科学评估、合理预测,切实做到预算编制依据充分,提升预算的可执行水平。三是要强化预算约束,从严控制预算追加和调整,强化预算编制与财政支出政策的有效衔接,按照预算进度及时办理资金支付,杜绝无预算、超预算列支行为。
(二)强化绩效理念,健全完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一是重点加强对预算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指导,完善目标管理、绩效监控等各应用环节的管理机制,将预算单位绩效与部门预算安排挂钩,原则上优先保障绩效好的项目,督促改进绩效一般的项目,调整交叉重复、碎片化的项目,削减或取消低效无效资金。二是逐步推进绩效理念、绩效管控和绩效协同,推动形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全公开”的预算绩效管理模式。
(三)坚决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一是各单位贯彻落实中央精神,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规定,按要求压减一般性经费支出,进一步加大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压减比例,各类结余、沉淀资金要应收尽收、按需重新安排。二是持续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坚持精打细算,严格把控经费支出,聚焦“六稳”“六保”支出导向,把每一笔钱用在刀刃上、紧要处,让有限的财政资金发挥出最大效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区审计局累计派出11名审计人员,对区内各单位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题审计。截至6月30日,已重点审计财政资金2,821.41万元、区慈善机构接收并拨付使用的社会捐赠资金1,761.24万元在各单位的管理使用情况,审查了各单位使用社会捐赠物资2,853.88万件的台账记录,并对部分物资的库存情况进行了抽查盘点,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时推动整改落实。
从审计情况看,我区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过程中,财政专项资金投入保障有力,各项资金和物资管理使用基本规范,相关政策措施能够有效落实。对审计发现问题,各相关单位立行立改。通过审计,共推动667.43万元财政和捐赠资金及时分配使用、充分发挥救急救灾作用,推动多个单位及时完善和规范了合同签订管理、捐赠资金和物资接受并及时向公众公开等工作,为助力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了审计力量。
本报告反映的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问题,各单位正在积极整改,举一反三规范各项工作开展,有效推动了我区相关重大政策落实,健全完善了制度规定,提升了预算管理、项目管理水平,强化了财经纪律,挽回了经济损失,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目前各单位已制定相关制度7项,已整改问题资金3.26亿元,其中按原渠道归还6,832.77万元、上缴财政1,197.22万元。对涉嫌严重违法违纪线索,已按有关规定移交相关部门进一步查处;对制度不完善、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已建议有关部门单位建章立制,切实加强内部管理。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督促有关单位认真整改,全面整改情况将按规定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