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二号线项目新市墟站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工作,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办公室起草了《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二号线项目新市墟站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1)。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的通知》(穗府规〔2017〕18号)第十六条规定,现通过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by.gov.cn/)和拟征收现场,向社会公布并征求公众意见,如有修改意见,请被征收人于2021年2月27日前持本人身份证、房地产权证明,以书面形式将意见反馈至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办公室(广州市白云区景云路36号区征收办四楼404室,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020-28296821)。
特此公告。
附件1.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二号线项目新市墟站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 .pdf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办公室
2021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