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13日至2021年6月24日,经过30个工作日公示期,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二号线项目新市墟站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内半数以上被征收人未能协商选定一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广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二号线项目新市墟站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决定》(云府〔2021〕15号)等有关规定,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二号线项目新市墟站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将通过公开摇珠的方式确定。
请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携带以下资料进行签到:
一、营业执照(原件和两份盖章复印件);
二、评估资质证书(原件和两份盖章复印件);
三、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列明授权事宜、有效期,法定代表人签章,并加盖公章);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两份盖章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两份盖章复印件)。
评估机构签到时间为2021年7月2日(星期五)下午14:00。
公开摇珠时间为2021年7月2日(星期五)下午15:00。
公开摇珠地点为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1336号轨道交通十二号线项目(云城街段)土地和房屋征收现场办公室。
请属于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名录范围内的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附件1),于2021年7月1日(星期四)下午18:00前填写回函(附件2),并发送至邮箱(tdkfzx@by.gov.cn)。如不回函或不携带以上资料参与摇珠的,视为自动放弃,将取消其摇珠资格。
特此公告,公告期限:2021年6月25日至2021年7月1日止。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办公室
2021年6月25日
(联系人:林工,联系方式:28296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