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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二号线项目新市墟站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补充方案(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16 来源:区土地开发中心 字体大小:

  云府〔2022〕12号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二号线项目新市墟站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补充方案(二)的通知

  云城街道办事处,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办、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区住房建设交通局、区审计局:

  现将《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二号线项目新市墟站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补充方案(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办反映。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

                                                                           2022年6月13日

  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二号线项目新市墟站国有

  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补充方案(二)

  为保障轨道交通十二号线项目新市墟站国有住宅被征收人居住权益,推进国有房屋征收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的通知》(穗府规〔2021〕2号)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规定,现结合《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二号线项目新市墟站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决定》(云府〔2021〕15号)及其附件《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二号线项目新市墟站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以下简称《补偿方案》)、《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二号线项目新市墟站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补充方案》(以下简称《补充方案》)实施情况,特制定本《补充方案(二)》。

  一、适用条件

  已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及尚未签订征收补偿协议的住宅房屋被征收人均适用本《补充方案(二)》。

  选择产权调换的住宅房屋被征收人自本《补充方案(二)》印发之日起20个自然日内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移交房屋的,可按本《补充方案(二)》进行补偿,也可按《补充方案》第二、第三条进行补偿。

  选择货币补偿的住宅房屋被征收人仍按《补偿方案》执行,房屋被征收人自作出征收决定之日起,至本《补充方案(二)》印发后20个自然日内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移交房屋的,给予4500元/平方米的搬迁时限奖励。

  二、产权调换房源

  住宅房屋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本项目新增广州市白云区白云新城AB2804012地块政府配建安置房作为产权调换房屋。用于产权调换的具体房源等房屋信息由房屋征收部门在征收范围内现场公示。

  三、产权调换方式

  (一)为保障被征收人居住权益,住宅房屋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按被征收房屋合法产权套内建筑面积1:1的原则,确定产权调换套内建筑面积。被征收房屋公用分摊面积与产权调换房屋公用分摊面积直接置换。

  (二)被征收人应选择最接近被征收房屋套内建筑面积的产权调换房屋。由于产权调换房屋不可分割,如被征收人选择的产权调换房屋套内建筑面积大于被征收房屋套内建筑面积,超出面积10平方米以内的部分以35000元/平方米购买,10平方米以上的部分以50300元/平方米购买,购买超面积部分产生的相关费用和税费由被征收人按有关规定缴纳。如被征收人选择的产权调换房屋套内建筑面积少于被征收房屋套内建筑面积,则少于部分按照《补偿方案》第四条第(一)项和第五条第(一)项的标准给予货币补偿及征收奖励。

  (三)产权调换房屋公用分摊面积少于被征收房屋公用分摊面积的部分,则少于部分按照《补偿方案》第四条第(一)项和第五条第(一)项的标准给予货币补偿及征收奖励。

  (四)被征收房屋套内建筑面积和产权调换房屋套内建筑面积相等的部分、被征收房屋公用分摊面积与产权调换房屋公用分摊面积相等的部分不再给予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征收奖励和搬迁时限奖励。

  四、其他事宜

  (一)已签订征收补偿协议的住宅房屋被征收人可按本《补充方案(二)》重新选择白云新城AB2804012地块政府配建安置房或按《补充方案》重新选择石门街“品实·云湖花城项目”房屋,并按被征收人签订征收补偿协议的先后顺序选择产权调换房屋。

  (二)产权调换房屋的选房顺序以签订征收补偿协议的先后为依据,先签约先选房。被征收人同时签订征收补偿协议的,通过现场抽签方式确定产权调换房屋的选房顺序。

  (三)住宅房屋被征收人自作出征收决定之日起,至本《补充方案(二)》印发后20个自然日内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移交房屋的,凡属本征收范围内的原户籍产权人,有子女需保留原户籍地有关入学资格的,将根据原来对口入学或统筹安排入学或摇号入学等资格予以保留,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且选择保留原入学资格的,则不再享受产权调换房屋入学资格。签订补偿协议前由房屋征收工作人员统一登记,送云城街道办事处备案,报名登记入学时凭征收补偿协议(或征收补偿产权调换协议)、户籍资料及备案资料作为入学资格的依据。

  (四)如住宅房屋被征收人自作出征收决定之日起,至本《补充方案(二)》印发后20个自然日内仍未签订征收补偿协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向公证机构办理被征收房屋的证据保全和征收补偿费提存公证,报请白云区人民政府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的通知》(穗府规〔2021〕2号)第二十八条“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应当计算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金额加上奖励之和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结清差价”的有关规定,作出补偿决定,不再给予原入学资格保留、搬迁时限奖励、阶梯购房价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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