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区已于2020年9月29日作出《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广州市白云区南方钢厂三期保障性住房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决定》(云府〔2020〕14号),在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后30个工作日内且在本项目征收补偿协议签订期限内,半数以上被征收人未能协商选定一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为推进本项目后续工作,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建房〔2011〕77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的通知》(穗府规〔2017〕18号)及《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广州市白云区南方钢厂三期保障性住房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决定》(云府〔2020〕14号)等有关规定,广州市白云区南方钢厂三期保障房项目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将通过公开摇珠的方式选取。现将公开摇珠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摇珠时间
2022年7月7日(星期四)下午15:00(被征收人签到时间:2022年7月7日(星期四)下午14:30)。
二、公开摇珠地点
广州市白云区白云湖街道兵房街149号南方钢厂大院党员活动中心。
三、公开摇珠事项
(一)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聚集,本次公开摇珠严格控制参加人数。现拟邀请南方钢厂三期项目国有土地上住宅房屋未签约被征收人代表参加公开摇珠(须持有本地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参加摇珠前14天内有境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前21天内有境外(含港台地区)旅居史;或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或密接的密接;或接触过具有境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人员,未排除感染风险者;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和观察期内的人员;或封控、管控、防范区域范围内居住人员及14天内到过上述区域人员;其他任何疑似情况的,应更换其他同志参与摇珠)。
(二)请符合上述规定的被征收人于2022年7月6日(星期三)下午16:00前,前往南方钢厂三期动迁办公室(请配合测量体温,出示健康码绿码以及48小时核酸阴性结果)递交审核资料,审核资料包括:国有住宅被征收人提供身份证原件及两份复印件、房产证原件及两份复印件;如被征收人已授权他人代理参加应持有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列明授权事宜、有效期)等资料。如不携带以上资料完成审核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若截至2022年7月6日(星期三)下午16:00被征收人出现名额空缺的,则视为自动放弃参加公开摇珠。
(四)公开摇珠签到时,若体温测量不正常或健康码无法显示绿码的或无48小时内核酸阴性结果的,视为自动放弃参加摇珠,空缺的名额不递补。
特此公告。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办公室
2022年7月4日
(联系人:刘工,联系方式:89676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