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铁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广州白云(棠溪)站综合交通枢纽一体化建设工程(周边配套市政道路子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广州白云(棠溪)站综合交通枢纽一体化建设工程(周边配套市政道路子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告知承诺制审批承诺书》等材料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拟建于广州市白云区,占地面积约6.67×105公顷。项目主要工程包括铁路东线(线路总长6.601km,南端顺接同德围高架地面道路北段接入华南快速干线)、白云二线(线路总长3.794km,东起棠新路西至广清高速连接线)、棠槎路(线路总长2.8km,不包括棠槎路保利紫云段:左线TCZ2+845.257-设计终点、右线TCZ2+845.1980-设计终点,为中间双向4车道高架桥+两侧双向4车道地面道路)。工程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立交工程、桥涵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海绵城市及其他道路附属工程等相关配套设施工程、管线迁改方案等。项目总投资1273189.7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021.6万元。
二、该项目属于生态环境部《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保工作的指导意见》(环综合〔2020〕13号)提出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试点范围中的“四十九、交通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和仓储业——城市道路(不含维护,不含支路)”类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已按规定完成告知承诺制审批。
三、你单位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在项目建设、运行期间,严格落实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相关规定,确保废水、废气、噪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规范管理。若违反承诺事项,我局将依法作出不限于撤销本次行政许可的处罚。
四、本文仅作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的专业要求,不作为项目建筑物等合法性的依据。如规划、住建等相关行政职能部门对该项目有其他处置意见,请予以遵照执行,并承担相应的后果。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9月29日
管影[2020]422号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以告知承诺制审批形式对广州白云(棠溪)站综合交通枢纽一体化建设工程(周边配套市政道路子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