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蓝天航空油料有限公司、广东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广佛环线广州南站至白云机场段大源站航油管线迁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广佛环线广州南站至白云机场段大源站航油管线迁改项目位于广州市白云区大源村泰邦物流园内。项目主要工程:为保障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广佛环线广州南站至白云机场段大源站建设和运营安全,对已有的蓝天航油管道受影响部分进行迁改。迁改前管道平面长度约262m,改线后管道平面长度约348.8m。本迁改管线工程占地面积3530m2,总投资约5441.5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万元。
《报告书》评价结论认为,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前提下,该项目产生的污染影响能够得到有效控制,从环境保护的角度,项目建设可行。经审查,我局同意《报告书》评价结论。
二、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应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场地地面水排放管理,做好施工场地周边围挡措施,避免雨季开挖作业。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回用于施工或降尘,不得直接排入附近地表水体;施工期员工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废水排放执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营运期严格落实输油管线防腐、防渗措施,避免对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影响。
(二)加强施工扬尘管理。严格执行《广州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和《广州市建设工程扬尘防治“6个100%”管理标准细化措施》的要求,通过设置围挡、洒水降尘、及时清理路面尘土、运输车辆密闭装载等有效措施控制施工场地扬尘。
(三)合理安排作业时间,文明施工。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工艺,采取围闭隔声等措施降噪。施工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排放限值。
(四)施工期间加强固体废物管理。油污吸附材料及沾染油污的手套等危险废物采用密闭容器收集,及时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拆除的航油管线送产权单位回收处理;严格执行《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要求,建筑垃圾及时运送至固定消纳场处置,运载车辆密闭。
(五)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设置围挡及排水沟,通过选择对地表破坏小的施工方案、采用先进施工手段、避开雨季施工等措施控制水土流失;施工期结束后,临时占地须及时修复植被、还原设施等。
(六)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做好施工期及运营期间风险防范工作,落实各项管线检测计划及地下水、土壤等的定期监测。成立风险事故应急机构,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体制,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三、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项目建设完成后,你单位应按照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四、项目建设过程中,建设内容、建设规模、规划布局或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五、项目投产应严格落实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相关规定,确保废水、废气、噪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规范管理。
六、如不服上述行政许可决定,可在接到本文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广州市人民政府(地址:越秀区小北路183号金和大厦2楼,电话:020-83555988)或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地址:天河区龙口西路213号,电话:020-87533928、87531656)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本决定的履行。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2月7日
穗云环管影[2021]40号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广佛环线广州南站至白云机场段大源站航油管线迁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