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中心区交通项目管理中心:
你单位报送的《云城东路隧道延长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云城东路隧道延长段工程拟建于广州市白云区云城街道云城东路(现状白云国际会议中心西侧),起于规划云城北二路,止于云城中一路,占地面积约88820.02m2。本工程为现状云城东路隧道的延长改造,改造长度约1.65km,其中隧道全长1217m,道路标准段规划红线宽40m,设计为城市主干道,主线隧道设计速度50km/h,双向4车道。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工程、隧道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电力管沟工程、照明及配电工程等。项目总投资约9214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87.5万元。
二、《报告表》评价结论认为,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前提下,该项目产生的污染影响能够得到有效控制,从环境保护的角度,项目建设可行。经审查,我局同意《报告表》评价结论。
(一)加强施工场地地面水排放管理,做好施工场地周边围挡措施,避免雨季开挖作业。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回用于降尘或排入市政污水管网,不得直接排入附近地表水体。
(二)加强施工扬尘管理。严格执行《广州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和《广州市建设工程扬尘防治“6个100%”管理标准细化措施》的要求,通过设置围挡、洒水降尘、及时清理路面尘土、运输车辆密闭装载等有效措施控制施工场地扬尘。
(三)合理安排作业时间,文明施工。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工艺,采取围闭隔声等措施降噪。施工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排放限值;严格按照《报告表》提出要求落实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为噪声超标敏感区设置隔声窗。
(四)严格执行《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要求,建筑垃圾及时运送至固定消纳场处置,运载车辆密闭。
(五)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设置围挡及排水沟,通过选择对地表和植被破坏小的施工方案、采用先进施工手段、避开雨季施工等措施控制水土流失;施工期结束后,临时占地须及时修复植被、还原设施等。
(六)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做好运营期间风险防范工作,配备完善的交通安全、监控设施。成立风险事故应急机构,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体制,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三、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项目建设完成后,你单位应按照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四、项目建设过程中,建设内容、建设规模、规划布局或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五、本文仅作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的专业要求。如政府国土规划、住建等相关行政职能部门对该项目有其他处置意见,请予以遵照执行。
六、如不服上述行政许可决定,可在接到本文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广州市人民政府(地址:越秀区小北路183号金和大厦2楼,电话:020-83555988)或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地址:天河区龙口西路213号,电话:020-87533928、87531656)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本决定的履行。我市正在进行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市政府各部门被复议案件统一由市人民政府办理,建议您向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4月22日
穗云环管影[2021]78号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云城东路隧道延长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