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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云环管影〔2021〕151号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广州市老年医院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1-09-30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白云区分局 字体大小:

广州市老人院:

  你单位报送的《广州市老年医院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广州市老年医院项目一期工程拟建于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登塘村(市老人院东侧),占地面积35840m2,建筑面积133456m2,总投资12832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70万元。项目主要新建1栋地上15层、地下3层医院综合楼,内设门诊部、急诊部、住院部、医技科室、院内生活区、科研办公、教学和健康体检等用房;新建红线范围内两条配套道路工程,仅作为项目内道路使用。项目规划床位500张,预计门诊人数3000人次/日。

  《报告书》评价结论认为,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前提下,该项目产生的污染影响能够得到有效控制,从环境保护的角度,项目建设可行。经审查,我局同意《报告书》评价结论。

  二、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应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生活污水经三级预处理、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隔渣预处理、低浓度酸碱污水经中和池预处理后,汇同医疗废水、地下车库清洗废水排入自建污水处理站(采用“水解酸化+接触氧化+次氯酸钠消毒”工艺)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废水排放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预处理标准。

  (二)实验室废气集中收集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至高空排放。废气排放参照执行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第Ⅱ时段最高允许排放限值。

  备用发电机燃油尾气经水喷淋装置处理后引至高空排放。废气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厨房油烟废气经静电除油烟装置处理后引至高空排放。油烟废气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排放限值。

  污水处理站采用地埋式设计,产生的臭气集中收集经“碱液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至高空排放;中药煎药异味、垃圾收集点臭气集中收集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至高空排放。臭气浓度、氨气、硫化氢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氯气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污水站周边大气需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限值;厂界臭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标准。

  (三)经营设备等噪声源应经降噪处理。项目边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4类标准(东面执行4类、其他执行2类)。

  (四)加强固体废物存储、处置管理。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环保部公告〔2013〕第36号)相关要求设置危险废物存储区。医疗废物、废活性炭、废紫外灯管等危险废物分别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危险废物的运输、转移执行联单管理制度。

  (五)施工期间应加强管理,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等污染物治理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减少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的污染影响。

  三、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项目建设完成后,你单位应按照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四、项目建设过程中,建设内容、建设规模、规划布局或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五、本文仅作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的专业要求。如政府国土规划、住建等相关行政职能部门对该项目有其他处置意见,请予以遵照执行。

  六、项目投产应严格落实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相关规定,确保废水、废气、噪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规范管理。

  七、如您对本机关作出的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文书之日起60日内向广州市人民政府(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小北路183号金和大厦2楼市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电话:020-83555988),也可向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地址:天河区龙口西路213号,电话:020-87533928、87531656)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文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有关事项的通告》(粤府函〔2021〕99号)的规定,自2021年6月1日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建议您向广州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9月30日

穗云环管影[2021]151号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广州市老年医院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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