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白云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广州市白云区小太阳小学有关收费的批复
广州市白云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广州市白云区小太阳小学有关收费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8-01-03
来源:区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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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白云区小太阳小学:
你校递交的收费申请资料收悉。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我省民办中小学校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粤价〔2009〕24号)、《转发关于规范我省民办中小学校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穗价〔2009〕59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的通知》(粤价〔2009〕238号)规定,现对你校(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均禾街罗岗村七星岗工业南路4号)有关收费批复如下:
一、学杂费每生每学期5940元,学杂费包括学费、课本费、作业本费、体检费。
二、服务性收费为:校外活动费、伙食费、校车费。校外活动费以自愿为原则向参加校外活动的学生按实收取;伙食费以自愿为原则向就餐学生按实收取;校车费以自愿为原则向乘车学生按实收取。
三、代收费为:校服费、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费。校服费按实收取;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费按文件执行。
收取学杂费必须开具正规发票。除上述批准的收费项目外,你校不得另外收取其他费用。请做好收费公示和宣传解释工作。
上述收费项目和标准试行一年。如相关收费政策法规发生变化或教育部门核发给你校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停止执行,则本文停止执行。
广州市白云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7年12月22日
联系电话:86366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