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区市场监管局、区水务局、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白云供电局:
请按《通知》要求贯彻落实,严格执行上级公布的供水供气收费目录情况,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降低偏高收费标准,规范非电网直供电环节的价格和收费行为(相关政策已公开在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 > 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专栏> 价格标准 > 服务收费”)。
请各单位加强政策宣传,区水务局将通知转发至区供水经营企业及相关单位,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将通知转发给区供气经营企业及相关单位。
附件: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等行业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