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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白云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规范中秋国庆期间市场价格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26 来源:区发展改革局 字体大小:

各镇街,各行业主管单位,各区属国企,各收费单位,各经营者:

  为规范我区中秋、国庆期间市场价格秩序,优化节日市场消费环境,保证市场氛围和谐有序,有效保护群众的合法权益,现就严格执行价格管理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要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

  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各级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规定,严格规范价格行为。

  二、要严格规范景区价格

  加强对区内景区及配套服务价格的监督管理,各景区要严格规范门票及配套服务价格,经营单位要严格执行价格政策,不得借机涨价或变相涨价。

  (一)各景区经营单位要严格执行《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我市景区门票及相关服务价格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穗发改规字〔2019〕1号),严格规范景区门票及景区内相关服务价格行为,维护正常的价格秩序。

  (二)各景区经营单位要严格执行政府规定的价格水平或浮动幅度,不得擅自增设收费项目,不得通过违规设置“园中园”门票等形式变相提高门票价格。

  (三)景区经营单位提高景区门票价格应当提前6个月向社会公布,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景区不得在节日期间及之前1个月内上调门票价格。

  (四)各景区不得区别本地与外地游客、境内与境外游客,设置不同门票价格或给予不同优惠政策。

  (五)各景区应在其网站、收费场所等醒目位置标明票价种类、门票价格优惠对象和幅度,以及行业主管部门监督电话和价格举报电话等,不得价外加价或强制代收其他任何费用。

  (六)有偿游乐项目及其他有偿服务项目的收费,要明码标价,由游客自愿选择,不得以隐瞒或欺诈等方式,对游客强制或变相强制服务并收费。

  (七)景区内缆车、观光车、游船等交通运输服务价格应在售票处显著位置单独标示,单独销售,不得与门票捆绑销售。

  三、严格规范市场价格行为

  各镇街、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区内酒店、民宿、餐饮、交通、景区门票、各类停车场等旅游相关市场价格行为整治规范,提前告知、提前提醒、全天候监控、及时查处不按规定执行政府定价、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捆绑销售、强制消费、不执行优惠政策、随意涨价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月饼等中秋相关商品经营者要合理制定价格,实行明码标价;鼓励简约、环保包装,贴合群众需要,维护良好社会风尚。

  餐饮经营者的点菜单、价签等价格标识物、点菜工具,对同一种类和规格菜品的标价应统一,不得出现“两套菜单”,不得模糊标价。

  四、充分保障服务

  请科信、交通、文旅等部门,提前敦促各经营者增加市场服务有效供给,强化服务质量保障,确保旅游安全、交通顺畅、商品供应充足,打造良好旅游市场环境。

  五、强化网络舆情应对

  要密切关注网络舆情动态,及时处置价格事件;积极主动发声,及时回应群众关切,耐心做好解释工作;及时处置不实舆情,稳定市场预期,营造良好旅游市场氛围。

  六、高效保障良好的价费环境

  各镇街、各行业主管单位必须提高政治站位,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切实保障我区中秋、国庆期间优良的价费环境,把各级党委政府部门对价费工作的要求,提前、及时、有效地贯彻到各村社居委、各收费单位、各经营者;要切记“时时放心不下”在节日期间必须保证对各类价费工作监管到位,沟通到位,及时处理到位,切实保证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广州市白云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9月22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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