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问答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 > 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专栏 > 价格标准 > 服务收费

广州市白云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规范中秋国庆期间月饼等商品和服务价格秩序的提醒函

发布时间:2024-09-06 来源:区发展改革局 字体大小:

各镇街,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区属国企,各行业协会,各收费单位,各经营者:

  2024年中秋节、国庆节“双节”将至,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提倡“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社会风尚,规范我区节假日期间市场价格秩序,优化节日市场消费环境,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现就规范我区“双节”期间重要民生商品和服务市场价格秩序提醒如下:

  一、依法合规经营

  各类经营主体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的规定》等法律法规,依法诚信经营,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规范价格行为

  各类经营主体在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过程中,要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正确行使自主定价权,加强价格自律,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和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一)月饼等商品经营者在商业零售、酒店饭店及电商平台等进行销售时,应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依法依规标示价格等相关信息,不得使用欺骗性、误导性的语言、文字、数字、图片等公示价格信息;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月饼等商品,收取任何未标明的费用;赠送物品的,应当标明赠品名称、数量。

  (二)各商场超市经营者在开展促销活动中,应严格执行价格促销行为规范,合法合规促销。开展限时减价、折价等价格促销活动的,应当显著标明期限。不得虚构原价、虚假打折,不得使用欺骗性和误导性的价格信息,严禁各种形式的价格欺诈行为。

  (三)各酒店、宾馆、民宿以及餐饮服务经营者要严格做好线上线下价格的明码标价工作,明确标示价格所对应的商品或者服务。菜品、酒水和客房标价内容要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当商品或者服务价格发生变动时,应及时调整相应标价。要严格履行价格承诺,不得在电商平台等渠道预订房间订单生效的情况下单方面毁约或擅自提高价格;不得误导、欺诈消费者,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四)各旅游景点、景区要严格落实门票价格政策及其优惠政策,并在显著位置公示,不得设定歧视性价格政策,严禁通过各种违规形式变相提高门票价格,不得有强行销售联票、强制代收保险费及其他乱加价、乱收费行为。

  (五)各类停车场经营者应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在停车场入口处、缴费地点等显著位置设置标价牌,标明收费标准、收费方式、投诉举报电话以及免费时间等内容。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停车场必须严格落实收费政策,严禁超标准收费或变相增加收费。

  三、加强价格监测

  各镇街、各行业主管部门按职责对商场超市、酒店、宾馆、民宿、餐饮、交通、景区门票、各类停车场等相关市场价格进行巡查检查,并对盒装月饼等重要民生商品和服务实行重点监测,防止重要民生商品价格出现异常波动。如有需要,将立即对经营者开展成本调查。

  四、推动行业自律

  各行业协会和其他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行业自律,不得组织经营者串通涨价、联合涨价、操纵市场价格。要积极引导企业合法经营,共同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五、强化信用监管

  各镇街、各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经营者生产、销售的行业指导和监管执法,对相关违法违规信息依法依规纳入广州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并在“信用广州”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予以公示。

  六、做好舆情处置

  密切关注舆情动态,及时回应群众关切,耐心做好解释工作;正面引导价格舆论导向,对虚假信息、不实报道,及时予以澄清,营造良好节日氛围。

  七、保障价费环境

  各镇街、各行业主管部门必须提高政治站位,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切实保障我区中秋、国庆“双节”期间优良的价费环境,把各级党委政府部门对价费工作的要求,提前、及时、有效地贯彻到各村社居委、各收费单位、各经营者。在节日期间必须保证对各类价费工作监管到位,沟通到位,及时处理到位,切实保证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广州市白云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9月4日


相关信息

浏览次数:-
分享
扫码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