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有关收费单位、收费主管部门: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督促落实收费目录清单制度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19〕340号)及《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全面清查收费目录清单制定发布情况的通知》(穗发改函〔2019〕458号)的要求,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目录清单管理。本公告公布的收费项目清单,包括广州市白云区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和广州市白云区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目录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我局将依据法律法规及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变化情况,及时更新,并通过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by.gov.cn/)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各收费主管部门依据本目录清单对本部门单位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认真清理核对,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凡是没有法律法规等依据的收费项目,一律取消。
本目录清单清理规范截止时间为2019年2月28日,此前已公布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中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附件:1.广州市白云区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截至2019年2月28日)
2.广州市白云区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截至2019年2月28日)
广州市白云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