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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关于实施“技能照亮前程 强企稳岗惠民”培训行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5-26 来源: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字体大小: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工作部署,我省自2025年起至2027年底,实施“技能照亮前程 强企稳岗惠民”培训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培训重点领域和群体。突出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等就业重点群体和企业转岗稳岗职工,聚焦江苏“1650”产业体系,开展数字经济、低空经济、人工智能、装备制造等产业领域培训;聚焦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加强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返乡创业劳动者和在岗农民工培训;聚焦新业态新模式从业人员,积极开设依托互联网平台就业的网约配送员、互联网营销师等职业(工种),以及新模式发展需要的全媒体运营师、区块链应用操作员等职业(工种)培训项目;聚焦“一老一小”等民生需求,强化育婴、养老、护理、康复等领域技能培训;聚焦企业转岗稳岗职工,将涉及的主要、高频职业(工种)纳入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职业(工种)目录,支持开展紧缺型高技能人才获证培训、企业新型学徒制等培训。

  二、引导企业加强职工技能培训。围绕企业发展需要和职工技能提升需求,支持企业按规定申报建设高技能人才专项公共实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鼓励企业建立健全职工培训制度,足额提取使用职工教育经费,通过自主培训、委托培训、联合培训等形式,开展企业新录用员工、转岗职工和在岗职工技能培训。将符合条件的产业链链主企业职工培训中心、评价机构纳入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评价机构目录,鼓励其面向产业链上下游企业职工开展技能培训和评价工作,可依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结合行业生产经营实际自主确定培训内容、形式、时长、师资、考核评价方式。引导支持企业按需设立学徒岗位,可将签订半年以上实习协议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毕业生)纳入企业新型学徒范围,对毕业后与实习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从入职开始按规定予以补贴。

  三、推行项目化培训方式。鼓励各地对就业重点群体采取“岗位需求+技能培训+技能评价+就业服务”四位一体的项目化培训模式,实现培训和就业协同联动。依托省人社一体化信息平台,采取企业和个人填报、行业联盟采集、社区网格化调查、社会公开征集等方式,收集就业岗位和培训需求等信息,明确就业方向和岗位、培训内容和课时等,梳理汇总形成培训项目清单,通过专家评审、招投标等方式确定承训机构,向社会公布并动态调整。实行培训计划发布、开班备案、过程监督和结果考核等制度,承训机构应按备案计划实施培训项目,培训班规模一般控制在30-50人,参训人员考勤率不得低于70%。对培训资源薄弱的县(市、区),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可探索统筹资源组织项目化培训,鼓励四星级以上培训机构跨区域承担项目化培训任务。

  四、保证项目化培训质效。各地可对项目化培训结束后半年内,每班次实现稳定就业的参训人员(企业需为其连续缴纳3个月及以上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占到全部参训人员总数50%(含)以上的,给予承训机构不超过原补贴标准20%的倾斜支持。开展项目化培训的班次参训人员稳定就业率原则上不得低于30%。向有需求的劳动者,提供培训前岗位推送、培训中岗位匹配、培训后推荐上岗等就业服务。各地可引入第三方机构对培训过程、培训成本支出情况进行核查。对培训就业效果好的承训机构,各地可多支持其承担项目化培训任务。对达不到培训预期效果,或有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承训机构,取消后续相应项目化培训承办资质,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应责任。

  五、提高培训的便利度和可及性。依托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门户网站设立培训专栏,推介培训政策,公开“职业培训机构地图”,动态发布培训项目和职业(工种)等目录、技能培训班次、技能评价批次安排等,为劳动者检索培训评价信息和自主选择培训课程提供便捷服务。各地可根据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项目特点,合理确定线上培训课程和线上、线下课时比例。线上培训应依托“江苏工匠课堂”等具备安全稳定、实名验证、人脸识别、即时互动和培训质量管控技术功能的平台,并且能提供真实有效的线上培训学习过程证明。鼓励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开设“技能夜校”,因地制宜开展“送技能下乡、入企、进社区”等活动,以多种形式满足劳动者“充电提升”的需求。

  六、培育培训品牌和特色项目。以“江苏工匠”培育工程为统领,打造“江苏工匠课堂”“江苏厨技”“江苏数字工匠”等培训品牌。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一市一品”工作,每个设区市在当地培育和打造若干培训质量高、示范作用好、社会效益强的引领性职业技能培训品牌,支持并打造一批具有地方产业特色的公共实训载体平台。建立职业技能培训“一县(市、区)一项”清单,大力开发当地急需和适用的培训项目,各县(市、区)至少组织1类项目化培训。联合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指导各技师学院和具备条件的行业组织等,立足实际打造精品技能培训项目。

  七、打造产教评技能生态链。支持产业链链主企业、行业龙头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等与高等学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培训机构、技能评价机构、就业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建立联合体,整合政、校、行、企各方资源,由企业出岗位、出标准、出师傅,学校出学生、出教师、出教学资源,政府出政策、出服务、出管理,建设产业、教学、评价、就业衔接融通的技能生态链。支持技能生态链企业实行校企联合招生、培训、评价,建立行业特色认证体系,探索推行“一试双证”评价模式,增强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统一性、流通性和认可度,打造产业就业通行证。

  八、优化培训补贴相关政策。统筹就业补助资金、失业保险基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结余资金、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等资金,支持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各地可采取培训费用分担等模式,并按规定落实补贴政策。参加失业保险12个月以上的企业在职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每年可按规定享受1次技能提升补贴;对取得急需紧缺职业(工种)证书的,补贴次数在此基础上增加2次。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1次技能提升补贴,且不得和职业培训补贴重复享受。已获得高等级证书的不得再申领同一职业(工种)同等级或低等级证书补贴。政策执行期至2025年12月31日。

  九、加强培训补贴资金安全监管。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会同财政部门明确补贴资金管理职责和具体要求,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压实工作责任,加强资金监管。执行职业培训补贴实名制管理的有关规定,补贴性培训项目均应通过省人社一体化信息平台进行经办,落实补贴发放“凡补必进、不进不补”。加快推广“云眸工程”,健全培训和评价工作全流程监管机制,掌握劳动者参加培训、评价的状态,保障培训评价的真实性。对擅自将培训任务转包、分包给其他培训机构或个人,以及在培训中弄虚作假骗取补贴资金的培训机构,追回先期拨付的培训补贴,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苏省财政厅

2025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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